| 成都辣妹风流史 |
| 作者:小李他ma…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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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5-12-20 13:2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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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天气很好,大雾归隐,整个城市如同欲临清泉前褪尽了薄衣的美人,睡莲般的玉体尽现眼帘。上午公司参加了业界的一次大型糖酒会,厅内客流如潮,红白美酒俱备,桃粉丽人云集。老板与夏铃齐肩,来往于客商应酬间。我和钱思坐在一边摆着龙门,如果旁边有人经过,就会故意提高嗓门,借机宣传一下公司的CPU,不过摆了几百遍,两人都觉无聊。 “喂,”钱思突然拍了拍我的肩膀,“看那边。” 我顺着他的手指,看见一位衣装前卫的女人在厅的另一角的人堆里,时而启齿笑语,时而闭唇锁眉四处张望一下,她头发微卷,被室灯染成了淡黄色,两肩微露,肌肤雪白如珍珠,十分的惹眼,但却无法看清她的面容。 “你先上,”钱思笑了一下。 我欲动,但想起王萧那晚在泳池的话,自己又刚刚和曾曾和好,怎能乱来,便说,“钱思,让你了!” 钱思二话不说,感激的拍了拍我的肩膀,起身端起桌上两杯红酒就“杀”了过去,其中还有一杯是我刚喝了几口的。
老远看见他在那女人面前大度地微笑着,递上了我的那杯红酒。钱思就是钱思,人长得帅就是不一样,没过多久就看见他们两人亲密接触了几下。过了会儿,他捂着脸颊回来了。 我拉开他放在脸上的手,看了看他脸上红红的巴掌印,叹为观止,“这一掌,至少凝聚了她七层的功力吧?” 钱思似笑似哭,“那婆娘真够歪的,动手也不看看场合。资君,看你的了!” 我沉思了一下,想只是玩玩,没什么大不了的,便站起来,拿了酒瓶,猛灌几口,壮壮胆。 我插到那女人面前,将她身边的男人挤到一边,刚想和她套近乎,但一下怔住了,半天不知道怎么开口。 面前女人脸上的微笑一下凝固了,突然对身边的人道了声对不起,然后拉起我就往厅外走。余光瞥见钱思老远张大了嘴巴,看着我们走出了大厅。
在电梯门口处,我们停下相互看了一会,她打开门进了电梯,转过身来,见我愣着不动,说,“进来吧,资君。” 我不怕乘电梯,却怕和眼前这女人同一电梯,因为她就是张倩,如云烟消散了两年的她又突然出现在眼前,让人没有任何准备。 她见我愣在外面,皱了一下眉头。在电梯门合到一半时,我想也没想,一下钻了进去。 “去哪儿?”我低声问。 她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住的房间。” “大白天的,还是等晚上吧,”我说。 她听后冷笑了一下,那笑声弄的我浑身毛发都竖了起来。 “别想歪了,”她说,“只是想问候你几句!” 我对成都人的“问候”两个字有点过敏,额头上的疙瘩一下冒了出来。
进了十七楼走廊尽头的房间,屋子里安静的很,甚至能听到楼下车辆的过往穿梭声。她关了门,转身静静的看着我,那眼神几乎要把一个人的灵肉看透似的。理论上,说方资君不喜欢眼前这个漂亮的女人是不现实的。往昔的感情再次涌上胸口,方资君立刻上前紧紧的抱住了她,并开始试图解她的衣服。 她开始没拒绝,后来突然使劲推了一下抱住她的男人,“别这样呢,我只是想和你说几句话。” 我放开手,搂住她的腰,问,“想说什么呢?” “我离开后,你有没有想起过我呢?”她问。 “当然啦,”我说,“常常想起和你在一起的那个晚上呢!” 我说到这儿,她突然掐了一下我的腰,说,“就是老想着这些?” “还有呢,”我静了一下,记不起以前还想过她什么,便说,“你走后,我到处打电话找过你,但没找着。” 她笑了一下,突然又嘤嘤地哭了起来,“傻瓜,我都飞到上海去了,你哪能找的到我啊。” “你家住哪呢?”我突然觉得应该这么问。 “不要问好吗,”她说,“太迟了!” 我抱紧了她,知道她性格外表坚强,但内心柔如水露。 “那个晚上,”她啜泣欲止的声音略带几分娇甜,“你真是坏透了呢。” “嗯,”我应了一声,想的确是那样。 两人拥抱着,感觉得到时间在滴答滴答的流逝着……
“那次,”她停了一下,声音柔柔的,突然又小声说,“我怀孕了!” 我愣了一下,推开她,看着她美丽的眼睛,“孩子呢?” 她一脸娇色,又猛的抱住我,呢喃细语,“对不起!资君,没了呢,没了呢,对不起!” 我松了口气,笑着说,“没关系的,我现在连自己都养不活了,要是再多一个小生命,恐怕要一起上街讨饭了。” 她听后,刚才在我腰部活跃的小手一下安静了,突然一把推开我,脸色苍白,给了我一耳光,“坏蛋,你滚!” 我被她这突然的举动吓住了,她娇喘着,脸上挂满了怒色,样子很是生气。我忙抱住她,说,“逗你玩儿的呢,不要这样!” 四周一片安静,她扬起头定定的看着我,眉头紧锁。好一会,她双唇微微动了一下,“我要结婚了。” 我心一紧,急着问,“和谁?” 她的声音冷冷的,“我的老板。” “不要,”我的脑袋像是被重物狠狠的击了一下,沉沉的,嗓子有点沙哑,“你和我走,我养你!” 她没说话,好半天才哼了一声,“你养的起吗?” 我听后狂热的心一下凉了下来,她以前就是那种偏爱奢华生活的女人,平庸的日子只会让她对生活失去兴趣。 我放开她,冷笑了一下,慢慢的转身开了门。
“今天晚上7:00,在这儿一楼的咖啡厅里,我等你,”我走时,她在身后淡淡地说,“你一定要来!” 我回头看了看她那让人垂怜的娇容,深邃的眼神如同天上的星辉,眼中黑色晶莹剔透,于我来说那是一种让人无法拒绝的诱惑…… 第七章
下午近傍晚,望江校园东区的荷花池边,曾曾坐在红白茶花攀沿着的长椅上,身后林荫道两边是高大的法国梧桐(小方注:没的办法,学校种的全是法国梧桐,只有写它了,以前成都遍地是芙蓉花的,结果文革时期被当成资本主义腐朽文化几乎给砍光了,想写都写不成啊),站在池边透过梧桐树你可以看到在风中不时发出微微声响的古铜大钟。那飘摇的叶子不时漏出几米阳光,和过往的轻风数着她耳际飘忽不定的头发。她倚着长椅,沉醉之眼微睁,目光轻扬,看着池中莲花盛开处,水漪被花开的白色或者红色强调成了浅绿,小岛岸边的垂柳还伸长了小手捞起水滴几点送给了戏弄它的风……总之,写了这么多的废话就是为了说明这里很美,而且那天天气也不错。 曾曾已经在这里等了一下午了,在这段时间里,旁边不时会走过来几个钓虾的孩子喊她几声姐姐,问她要不要一起钓虾,曾曾只是淡淡一笑,然后摇摇头,她相信她等的那个人一定会出现的,之前她偷偷的跑出了校医院,并让晓莹帮她约了方资君。方资君上午参加了糖酒会后回了学校,下午有一节重修课,理论上来说,重修课是他每年的必修课之一。上完课后晓莹帮曾曾约了他,现在他急着要去见张倩,但曾曾又突然有约,这本可让他多几分烦躁,但他却心如止水,因为他觉得想的太多或少于他来说都没有任何帮助,所以他干脆什么也不想。 他踏上荷花池西岸林荫道时,看了看手表,已经过了六点,觉得什么也不想也无助于他,所以他又开始胡思乱想,害怕错过了张倩的约定,又或为曾曾这几天奇怪的表现而担心起来。 方资君目光四处搜索了一下,不远处,曾曾坐在大树绿荫中、透过的阳光金色下和草绿花红边,她今天刻意打扮过。夏秋之交的女人是最漂亮的,因为每年这个时候女孩子穿的很少,成都悦人的天气让男人也最有审美的心情,所以曾曾这个时候也是一年当中最漂亮的。 在方资君走向曾曾的那短暂的时刻里,方资君一直以为曾曾睡着了,因为她微躺在长椅上,目光总停留在前面几步之遥的池中远处,而当他在她身边坐下时,她仍旧保持着原来的样子,眼睛微睁似乎又微闭着,没有任何的改变。
“资君,你来啦?”她突然说,有几分开心样子,开始微紧的面部也一下舒展开来,但却没有偏头看我。 似乎池中有更吸引人的地方,我顺着她的目光去处看见了荷花池中开满了白色或者红色的睡莲,也有花开过留下的残梗。在成都的这个季节中,这种花要开好几遍,也要残败好几次,直到天气完全的凉下来。池的边上,有许多小孩拿着自制的钓鱼杆或者长青藤逗弄着池中的鱼虾。 直到我看到了池的中央小岛边上低垂的柳树时,我才应了一声。 但在看见那柳树随风捞起池中几点水滴后,我开始对刚才的应答声有几分不满意。在阳光闪闪却和风依人的天气里,身边的女孩子无论是外貌还是脾性都深深的打动着你或者是过往的人,你却以不太友好的口吻敷衍了一下,这多少显得有些不合常理。 曾曾并没在意,她似乎对这一切都习以为常了,她说,“就这样坐会儿,多好!” 我坐着,四处张望,还不时看看手表。曾曾却一直保持着先前的样子,一直看着池中远处,我扭头看了看她的眼睛,里面映满了外界的红百绿之色,还有一个陌生的男人面孔,她眼中的那个世界是何等的清澈,让人向往。 “曾曾,”我低声道了一句,但剩下的一句话又咽了下去。 “走吧,资君,”她突然睁大了眼睛,扬头看了一下远处阳光与天之蓝融合处,又偏头看了看焦躁不安的我,淡淡的笑了一下,“你一定有什么要紧事,对不对?可千万别耽搁了。” 我支吾了一下,说,“公司里有点事,明天我再来看你。” 她正盯着我的发烫的脸颊,我知道自己说了慌。说着,我回看了一下她的眼睛,她的眼中黑眸清澈如水,可鉴心照月。她看着我微笑了一下,说好呢。 第八章
糖酒会散后,张倩换了套淡白色晚礼服后便早早等待在新成都宝馆一楼的咖啡厅里,隔壁是舞厅,由于布局和隔音很好,静与闹各不相扰。她觉得方资君是她遇到的最有趣的一个男人,有时候他很聪明,有时候他又笨的要命,她觉得能够和他呆在一起生活一定会很有趣。不过后来据方资君自己分析,大概是自己的皮肉经久磨练,比较耐揍,而女人和他打架他又一般不还手,所以有几个女孩子喜欢他或者是爱上了耐揍的他也并不感到奇怪。 正因为有几个女孩子对他还不错,这又给他发出了错误的信号,所以在一些美女结队的马路上,他骑着辆父辈留传下来的“永久”牌自行车却爱上了和宝马飚车,以为这样可以提高女孩子的回头率,不过据统计结果显示,那些真正看上他的却多半是交警哥哥,粗略估算了一下,一路下来他接到的罚单恐怕可以买好几辆新“永久”。 方资君几乎是冲进咖啡厅的,但还是迟到了十多分钟,不过即使是他早来十分钟也无济于事,因为要离开的人迟早是要离开的,无论她们选择了什么样的告别方式。张倩已经走了,他回大厅询问了前台的服务小姐,服务小姐帮他查了一下房,说她已经退房走了。服务台的小姐看了看他那失落的样子,询问了他的姓名,然后柔柔一笑,递给他一封信,说是帮那个客人转交的。 张倩等到下午六点半时,便起身离开了,在漫长的等待中,她流下了几滴感伤之泪,她觉得不属于她的东西即使花再多的时间也等不到。虽然在咖啡厅古色木椅上坐下那刻起,她已决定放弃一切而留下,她甚至想过如果那个男人养不起她,她却可以养那个男人,因为这几年她在上海已经赚了不少钱,足够两个人在成都过上还算是不太坏的日子。她终究是走了,之前她还一直幻想着那个男人会跪着请求她留下。 方资君知道她的脾气,如果要是她为哪个男人流泪了,这表示她已经彻底的放弃了那个男人。他将那封沾有泪痕的信纸撕成碎片,和他那晃悠不定的魂魄一起扔进了垃圾盒,然后歪歪跌跌的出了宝馆。 那封信上只写了几个字:再见,资君!再见,成都!
现在将主角切换到第一人称,我走出宝馆后记得刚才干了两件事:第一件是扔了撕碎的信,第二件是走出了宝馆。既然还记得两件事,那除了表示我记忆力很好外还代表我是个正常人,没有丧失理智,所以大家也不用担心我会去干跳楼之类的傻事。 接着要去哪儿我自己也不知道,只能穿街走巷,到处晃荡。 夜正好,我顺着俯南河一路而下,经一古色小巷,路边有位美人傍灯之红依带之绿,见我走过来,一脚登在路边长椅上,露出大腿,高呼黑夜万岁,“路边的哥哥这边看过来,随便摸随便捏,嫖一送一(小方注:据方资君自己的理解,所谓“嫖一送一”大概就是在你嫖的时候送你一个避孕套之类,和那种买手机送专用充电器的商家在策略上没有本质的区别)。” 说完,她飞我一个媚眼,拷的我一阵晕乎,好像丘比特之箭射中了我的屁股…… 我热血躁动,刚想靠过去,旁边又突然钻出个小姐来,骂道,“草你妈,和我抢哥哥,没门。” 说着,她一掀裙子,做出温柔状,一摸大腿,再挺胸部,然后吹我个飞吻,“响应号召,加入世贸;安全免检,服务周到……八折优惠,价格动心,让人感动的真想哭啊……哥哥……” 她的裙下如同藏有世外桃源,声音好似来自天籁,不察色光辨音,是男人都会觉得鼻血外涌,除非你贫血。 我上前欲牵她的小手,刚才那个暂时落后的小姐冷笑一声,毛了,高呼道,“慢着!” 说着她上前一家伙拷晕我身边的小姐,手臂勾住我的颈部,柔声道,“哥哥,你真的要逼我出绝招啊?” 见我不解,她突然一把推开我,扭动腰肢,“能唱能跳,吹拉弹唱我皆会,前后左右姿势样样精……” 我四周看了一眼,发现老远走来了位制服大哥,忙调头便走。 后面的小姐急了,“哥哥,要姿色有姿色,要文化有文化,外语四六级证书一大把,计算机等级要啥有啥,毕业证、学位证全是清华北大……呜呜……上了我就等于上了整个大学啊……”(免费广告:九眼桥代办各种国际国内知名高校文凭,价格优惠)
后来光顾了一家酒吧,喝了点啤酒,看见女人就上前摸一把,结果被人泼了一身酒水。再后来又想找人打架,操起酒瓶找保安,哪想保安他哥是城管,我武功在好,看见那些合法的黑社会还不是要乖乖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流氓也需要勇气,不过那些当上流氓的兄弟姐妹们也不要过于骄躁,有本事评职称,晋级到城管了你才真正牛叉。二十一世纪最牛比的是什么?城管!多少年来,我一直梦寐以求的职业啊! 第九章
恍惚中进了“七点阳光”迪吧,里面音响震的厉害,人的耳膜几欲要被那音乐的分贝撑破,心脏也随着节奏一抖一抖的,似乎要逃出人体以寻求解放。我找了个较隐蔽的位置坐下,没过多久就有人过来搭讪,问我要不要摇头丸。我看了看那些吃了摇头丸的人,脑袋摇来摇去的,都快被甩飞了,哪敢要,赶紧挥手拒绝。 受到音乐和台上那个领舞小姐动感的刺激,酒精随着血液一下周转全身,噪声再大,我竟也能闭目酣睡。当我睁开眼睛时,旁边坐了个女人,样子长得有点侵权。成都女孩子都不好好长,个头大多数比较小巧,容貌也喜欢盗版明星,说她们长得像张曼玉吧,换个表情就成了小龙女。这点个人感觉非常之不好,她们都拼命追求个性,结果最后大部分都丧失了个性。
“还认得我吗?”她用木勺轻轻敲了敲酒杯,看着我。 我扭头瞪了她半天,具体部位是她的胸部,所以半天没认出她来,只觉她胸部在舞灯红绿中大隐隐若现。 “都看见什么啦?”她问。 这声音、语气以及台词都是如此的熟悉,我忙看了看她的脸颊,小样的,换了个发型还真是让人不简单认出来了。 说再见就真的是再见了,她就是以前那个带我去新都的女孩子。说实在,她不肯告诉我一切关于她的情况,始终让我们之间保持一种熟悉的陌生,我非常怀恋她身上的味道。 “看见下面那地方了,”我用和她在迪吧里第一次见面的那种口吻回答道。 她红唇微张,惊讶的看了我一会儿,突然努嘴笑了,“上次从楼上跳下来跳傻啦?都跳出火焰金星来了,我穿了这么多衣服你竟然都看的见。” 我笑而不语。 “你看起来似乎不太高兴,”她道。 “上次从楼上跳下来差点摔成两半了,”我故作气愤状,“还什么救援队呢。” 她一下乐了,“你真是个傻瓜,重新开始的日子怎么这么快就老去了呢?” “哎,悲剧重演,女主角又跑了,男主角不老也不行啊,”我揉了揉额头,感觉有头有点沉。 她慢慢把目光移到舞池处,将酒杯轻贴唇边,半天不言语。
我起身一把拉过她的小手奔向舞池,她倒也是顺从。不过蹦完一曲舞后,我后悔了,因为脚背上被她的鞋根踩满了窟窿,她反而责备我说我一点也不会跳舞,只会绊她的脚跟。 在回座位的时候,我突然一把搂过她,狠狠的吻了一下她的双唇,她看了一下我的眼睛,反应很平淡,感觉我刚才的举动只不过是熟悉了的人之间的一个玩笑。 “能不能再带我去一次新都?”我问。 她眼中闪着周围被舞灯照成了红绿色的男女的身影,昏暗下,她的身形举止完全像个未长大的孩子,但是许多方面却又非常的成熟。听完我的话后,她好像睡着了又突然醒了过来一般,声音慵懒,“你喜欢那个地方,是因为你心中已经熟悉它了,再去感觉可就和上次不一样了呢。” 我摸了摸酒杯,杯中酒一点都没动,因为来迪吧前已在酒吧喝饱了。 “很晚了,我要回家了,”说着她站了起来要走。 我忙站起来将她按下,说,“再坐会儿吧,想和你聊会天。” 她看着我,眼睛忽闪了一下,非常认真的样子,“你是不是又想和我睡觉?” “这……这也太直白了吧?”我脸色煞白,感觉让人好没面子,因为旁边有人看着我们。 她嘟了一下嘴,“你们男人对女孩子说了一大堆好听的废话,结果还不是为了这个。” 说着她起身往外走,我一个人愣在那儿。 “喂,一起走啦!”她突然回了头,喊了句。 虽然迪吧里很吵,她的声音显得是那样的微小,但对于这种话,我的听力水平一般比较高,只觉心情豁然舒畅,忙站起来跟了上去。
行走在成都夜晚的路灯下,滞留在脚边的薄雾和那投下来的光线,如同不小心被仙女踏碎了的银河一样,四周扩散开几道银波。白昼是光明的,我们追求的光明却一直奴役着我们,工作是要累死人的;夜晚是黑暗的,我们终身抗拒的黑暗却可以使我们得到或短暂或永久的安宁。书本教育我们,这种思想是腐朽糜烂的,但我就是向往它,我就是想被它毒害,你怎么着?被毒害了是黑暗的奴隶,没被毒害的撑死了还不就是光明的工人?你见过有哪个奴隶担心过下岗了?有好多老板不把我们工人当成人,至少历史政治书上还把奴隶定义成了人,草他妈的……
在亚丁酒店的房间里,她摘下了银色耳环,然后开始脱衣服,我几次想上前帮她,她都推开了我。我们做完那事后,她的脑袋枕着我的手臂,翘翘的屁股顶着我的肚皮睡着了,这温馨的让人真想结婚了。 第十章
“喂,你醒啦?”她用手指轻轻的敲着我的鼻梁,我感觉痒痒的。 “还没醒呢,让我再睡会,”我冒了个鼻涕泡。 她噗哧一声盈盈地笑了,“明明是醒了的啦!” “都是你弄醒我的,”无奈,我想睡都睡不着了。 盯着她发着微光的眼睛,我小声问,“是不是想再来一次?” 她一听,脸颊微红,一副不高兴的样子,“你想累死我啊?不来!” 那口吻和表情只能用孩子般的顽固来形容她了。
我坐了起来,她看着我,眼神如刺又带几分执着,看的我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蹦达蹦达的冒了出来。 “你到底喜欢过几个女孩子呢,”她像是在问我,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这个问题有点深刻,我掐指算了算,不好回答,倒不是怕太多了不好意思说出口,而是害怕一不小心说漏了,对不起自己和那些被遗忘的女人,毕竟我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暗恋那个如花般的算术阿姨了。 “你睡觉时怎么老是喊着几个女孩子的名字?一会是沛沛,一会是张倩什么的,还有几个倒是没听清楚,”她恨恨的说,“要是哪个女孩子嫁给你了,一定会被你气个半死。” 我笑了一下,深深吸了一口女人香,然后搂过她,说,“小宝贝,你到底叫什么呢?以后我睡着了,叫完她们后,嘴巴闲着没事了再叫你的名字,你说那样该多好?” 她又盈盈的笑了,推开了我,“我才不呢,我宁愿饿死也不要被气闷死。” 我一听,觉得还是有点道理,难怪有好多人跑到国外都不肯回来了,他们说宁愿做资本主义的奴隶,也不愿做幻想主义的主人。对此,我忙点头称是。 “是什么啦是,你脑壳有包,”她敲了一下我的额头,轻语道,“喂,你梦中呼喊的那几个女孩子,你最喜欢哪个?” 我沉思了一下,表示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嗯……这个世界上有个女孩子叫沛沛,她的表里都如一湖静水,当你第一次见到她后,会心甘情愿的化作岸边一颗野草,想一辈子安静的守着她就好,”我吸了口气,“当有一天,她的眼神进入了你内心深处时,你会发现自己已经发疯的爱上她眼眸中那亮黑的东西,绝不会允许任何人伤害她,包括你自己……” 说到这儿,我想起了李柏那小子,心中不由的一紧。 “还有呢?”她偏头看着我,好像对此很感兴趣,“那个叫张倩的呢?” “像一杯红酒吧,”我想了想,“感觉爱她是一种责任。” “那你一定不算是个合格的酒鬼了噢,”她的小手轻轻划了一下我光着的臂膀。 “曾曾是谁呢?” 我叹息了一声,看了看她,“你又是谁呢?走的这么近,感觉这么的好,却总有那么一段让人无法靠近的距离。” “不要那么感伤啦,”她笑了一下,“那么认真的样子!” “以后我们还会不会再见?”我又认真的问。 她刚才用手指不停的敲着我的肩胛,听到我有点发沙的声音后,一下移开了小手,看看上面又看看下面,看看右边又看看窗子外边,就是不看我。 见她不回答,我有点沮丧。 她嘴唇在我额头上印了一下,说,“你真是个傻瓜!” 说完她便起身开始穿衣服,我也跟着爬了起来。她戴好耳环后,又上前帮我系领带,嘴里还不停的嘟噜,“脱光了衣服是坏人,穿好了衣服又像是绅士,你们男人到底是什么呢?” “有一天能和你结婚也还不错,”我说。 她笑了笑,“你以为没人要我啊,哼哼……” 离开酒店后,我们俩各走一方,又成了陌路人。
回到家时,客厅的灯没有关,苏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她面前的电视闪着雪花。祖国的花朵就是比我这颗老树好,她光着胳膊,身边的蚊子来往熙攘,竟然不舍得咬她一口。 几分歉意掠过心头,我在她身边坐下,解下外套给她盖上。 “爸爸,你想热死我啊,”她突然一下醒了,坐了起来。 “怎么不回房间睡?”我问。 她调皮的眨了眨眼睛,不回答,双膝跪在沙发上,一把抱过我的脑袋,“让我看看,受伤没?” “我今天没打架呢,”我说。 她摸了又摸,看了又看,在确定我的脑袋的确完好无缺后,才放开了我,又坐了下来,揉了揉睡眼,却装出一副很精神的样子,“医院的阿姨说你皮厚,还真是的呢,一点伤都没有。” 我忍不住笑了,看了看表,都凌晨两点了,“去睡吧,爸爸没事,睡好了明天才有精神上学。” 她嗯了一声,穿好拖鞋,看了看我,说晚安,然后回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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