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辣妹风流史 |
| 作者:小李他ma…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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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5-12-20 13:2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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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人之初,性本善
第一章
终年笼罩在漫漫大雾之下的成都是神秘的,更神秘的是在滴水芙蓉中生长的女人,天然养成的美貌容颜常常让过客胡乱猜测:是谁赐予了她们灵丹妙药?又是谁在一个传统的国度容忍了她们的张扬与大胆,让她们衣妆前卫,招摇过市?
成都一古巷,百米长五米宽,中间青石铺地,两旁银杏高参:偶或人声鼎沸、路人不绝,偶或树影星光、人迹稀少,又或者流雾低旋、追人靓影。一个女人从小自大在这巷子中来回行走已有十余载,淑粉其面,魔鬼其身,有倾城倾国之貌。这十余载中不乏流氓恶少尾随而至,但却无不“中弹”而归,因为这个女人走路喜好踢路边的石子,她一脚踢出去的石子如同飞弹一样迅猛而且命中率极高。十五岁那年,此女初成长,一色徒跟随,继而落荒而逃,那色徒脸上从此多了一个“弹坑”,那次她踢出的不是石子而是一个十来公斤重的铁垃圾桶……但是你绝对会想不到此女人肌肤如脂,手滑如凝,看起来是个令无数男人向往的淑女。 此女人叫苏沛沛,在路人的面前,她是那样的端庄淑雅,但背地里她却能一口气吃下大量的辣椒,以致她所在的屋子室温常常提升好几摄氏度。所以她的妈妈非常的喜欢她,因为这样冬天就不需要开空调了。
……
十八岁那年,我在四川一小城镇做了某官员的司机,常开着“宝马”帮上司接送“二奶”,因被上司夫人发现而受牵连终被解聘下岗,后流浪成都。在成都,每天都要呼吸半千克左右的胭脂粉,还有女孩子在男友面前手心发痒挥动高跟鞋的画面也刹是好看。这里的小偷也很友好,偷了自行车后一般会好心地给你留下车锁,这样你下次买车后,就不用买锁了。
这几年,成都反腐工作颇见成效,局长卖了“奥迪”,每天坐拖拉机上班,以示清廉,再大点的官员也毫不示弱,都改坐马车或人力车上班了。这意味着我初到成都就面临着失业,我不得不到乡下学了半个月的拖拉机再返成都,后谋得某局长的司机一职。 好歹我的拖拉机是机械化的,后来我在拖拉机方向盘上安了块十元钱的电子手表,这样,我开的车就是电子化的了,目前我正向上级申请一个“阿拉伯”编号,以便向数字化方向发展,达到拖拉机国际先进水平。 开惯了“宝马”的我,现在才发现我的拖拉机是如此的经典,没用两个月我就掌握了它的“生活规律”,比如说每走两个小时就要喝水,否则会发高烧;两周要“美容”一次,因为它喜欢性感一点,不到两天就会脱一件“衣服”,也就是说走着走着,蹦达蹦达的,遮阳盖就飞上了天…… 开着这样的集数字电子化一体的高级拖拉机,在那些比局长大点的官员们的司机面前,我当然是非常的神气!一启动拖拉机,只见局长的专车拖着一股黑烟,“咚咚”地一溜儿就把厅长的破三轮甩个老远,飚车的乐趣莫过于此……
每逢周六周日还要开着拖拉机带着局长的“千金”去看韩国某某组合什么的演唱会,如果那些黄头发光脑袋的家伙心血来潮把演唱会设在北京,我还得带上干粮,开着拖拉机上京城,偶尔也被记者追赶,反正开拖拉机穿越中国也不是什么大的壮举,还有什么更大的官员的“千金”要去北京,那非得累死几个三轮车夫或者五匹马不可。总之,我还算个比较幸运的人。 我叫局长的宝贝女儿沛沛小姐,后来她扔给我五双皮鞋外加一个拖拉机车轮,我才改口叫她沛沛。看来她还是比较腼腆的,扔完后还问我痛不痛,如果你客气地说不痛,她就会再扔一次。我对拖拉机是有感情的,当然要阻止她的“雅举”,告诉她我心痛的很,一个车轮要好几百块钱。
沛沛时满十九岁,大我八个月,系成都市某大学大一学生,其外貌娇小,气质美丽动人,追求她的男孩子每天都得赶早排队挂号,因为她的男朋友名额有限。每当她要和男孩子出去玩时,我的拖拉机就会超载,运气不好还会招来警察大叔。在郊外,我还得像放羊一样跟着他们,不能出现意外,因为他们出生高贵。午餐时,沛沛会把面包一个个地发给他们。我要维持好秩序,像保姆一样,要不然谁的面包小了就会发王子脾气。如果谁能说上一句让她开心的话,就会得到一块薄荷糖,所以我又不得不听一些笑破肚皮的肉麻的话。经过长期考核,到最后我得给每位面部肌肉较发达(脸皮厚)而有权参与最后角逐的男孩子量身高、测体重。最头痛的是,每隔一个月,这样的工作得重复一次,因为她的男友候选人更新速度非常之快,至少每个月要更新一次,她说这样更民主些,总之要走国际化路线,不能比西方落后啊。面对如此高的审美标准,参加她男朋友角逐的选手不仅没减少反而增加,这让我始终不明白。不看心灵,光看外表,可能是沛沛长得太美的缘故。 两年了,我不知道沛沛的“选帅大会”举行了几届,但就目前的形势来看,我的拖拉机的压力还很大,特别是“五一”和“十一”这样的长假,她和男友们外出的机率又很大。所以我的工作就是千方百计地改进拖拉机的性能,增加其载重量。我的拖拉机由原来的四个轮子发展到现在的九个轮子是有其依据的,八个轮子用来跑路,第九个是为沛沛准备的,因为她生气时喜欢扔东西。这让她方便了不少,生气时再也不用去脱鞋或找球拍什么的,看我不爽了,拿起车轮就扔我。
那天中午12:00,突然接到沛沛的电话,让我务必在11:30之前赶去,否则饶不了我。我操她大爷,都12:00了,我说。但是她说她不管。无奈,我的拖拉机在一道浓烟中开始了旅程,还好,没惊动正在值班中“休息”的警察大叔,但路上拖拉机却罢了好几次工,车轮跑脱了好几个。 13:00赶到。 当时沛沛满脸怒色,双眼大的像皮球。我赶紧脱下皮鞋递给她,说,扔吧,扔完了直接开除我得了!她愣了一下,颜色微变,定定地看了我一会儿后接过皮鞋又把皮鞋还给了我。 当时看着她那忽闪着的大眼睛,她就像个怒美人,我感动万分真想扑过去吻她。 “不,谢谢啦,我用自己的”,她说。 说着沛沛脱下高跟鞋就扔我,把我的脑袋打起个“蒙古包”。 所以皮鞋对沛沛来说有两种用途:一,穿在脚上用来走路;二,生气时把它脱下来可以用它扔我。
我捂着脑袋傻了,只是站在一边静静地看着她,不敢言语。 沛沛哭了,说:“你个笨蛋,也不会上来哄我一会儿啊?” 我不会说好听的话,只是说:“喂,别哭了,沛沛,再哭就把警察惹来了!” 她嗓门大的很,哭起来老远就会把警察惹来。 这一哄不要紧,她哭的更厉害了,干脆一下坐在地上不起来了,哭道:“方资君,你就不能说点好听的啊!” 我看了她半天,确实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便道:“沛沛,我错了,是我不好!” “你才知道是你不好啊,”说着她站起来又脱下另一只高跟鞋扔我。
后来我们两人的皮鞋都被她扔光了,她又扔了一个过路人的鞋子,反正糟的很,拖拉机也少了三个轮子。后来她哭累了,一下又坐到地上,就是不肯回家。 “喂,你到底回不回家啊。回去晚了,局长又要骂我了。”我道。 沛沛睁大眼睛看着我,道:“没看见我在生气吗?你说点好听的哄我一下都不行吗?呐,快说点好听的,等我不生气了,我就和你回家。” “喂,喂……沛沛,你可别再生我的气了,再不回去局长他老人家就要扣发我的工资了,”我一脸委屈地上前去扶她:“我工资本来就不高,家中还有老母老汉,他们都等着我去养老呢……我实在是太可怜了……” “真的啊?”沛沛连忙擦干眼泪,一骨碌爬起来,一把拉住我的手就要往回走。 我心里一阵暗笑。
前行几步。 “啪,”她捡起高根鞋又扔到我的脑袋上,恨恨地道:“方子君,我就知道你骗我。” 说着她又一下坐到地上不肯起来。 “哇呀,我服你了,走吧,我请你吃冰激凌,”我道。 她一听,脸色变暖,如同和风吹过,摸泪笑着站起来就来拉我的手:“方子君,这可是你说的啊!” 沛沛生气时,一个冰激凌就能解决所有问题,这恐怕只有我才知道。
太阳在成都多雾的天壁上晃来晃去,晃了很多个来回。 新的故事就开始了,沛沛被一个男人“欺负”了,因为那个男人不喜欢她了。她交给我的任务是要我帮她“报仇” 。我现在不仅是个开车的,还兼职她的“打手”了。 “方资君,这回你一定要帮我,你非拿他的脑袋来见我不可”,她发起脾气来就这样拽。 “那岂不是太过分了点?”我承认我说这话时未能做到察言观色。 她看着我,努了努嘴角,没说话,不慌不忙地走进了拖拉机车库。 “那就弄伤他的左眼,你说怎么样?”她从车库出来后这样说。 “这个,还是……那个了了点啊……有点不好操作啊!”我搓着手指开始小心翼翼起来。 她说了声对不起,然后再次走进了车库。 我开始紧张起来,问她到底想怎样。 她忽闪着又圆又大的双眼,轻咬着下唇,不太友好地看着我,“我想我还是去一下车库比较好。” 后来我拦住她,向她保证一定会让那个欺负她的小子知道错了,她这才打算先休息会儿,不忙着去车库。 当我跑到车库时,发现拖拉机一共少了三个轮子。第二天报纸上说,“飞碟三次光顾一位二十层楼楼主家的厨房,经查证原来是三个拖拉机车轮。”(备注:此消息可以在成都商报某年某生活板块上找到)爷爷的,看来她扔的还挺准的,这个女孩子不仅身材好,手劲也还不赖。
后来找到那个“欺负”沛沛的男人,那个男人是打篮球的,因为沛沛热爱篮球所以才喜欢他。远观了一下他的体积,猜想沛沛娇小的身躯走在他身边:如果沛沛是一粒小雨花石,那么他就形同一座大山。冷静地分析了一下和他打架胜出的机率,我改“暴力行动”为“口头说教”了,因为他是100公斤级的,我是60公斤级的。打架绝对是打不过他的。 我问那个男人为什么不喜欢沛沛了。 男人说:“沛沛虽然漂亮,但是摸不准摸,碰不准碰,想吻一下也不行。我是个性功能正常的男人,不和女人睡觉憋的慌,这种女人不要也罢!” 他妈的,你还想和沛沛睡觉,沛沛没用皮鞋扔你就算对你不错的了。 回去慌报“战况”,我说我揍了那小子,弄的他浑身都是伤,直喊“沛沛饶命!” 沛沛怔怔地听了一阵子,突然弯腰脱下高跟鞋就扔我,一脸欢快地叫道:方资君,你娃可真行啊!
……
下班回家,路上沛沛一下拦住我。 我转向绕开。 “喂,喂,为什么不理我啊,”沛沛跟在我身边道。 我知道她来找我就没好事,低头前行不语。 “哎呀,方资君,说点什么呀?” “你爱听什么?”我停下看着她。 她看了我一会儿,眼神怪怪的。 “呐,呐,我刚结识了一个新男孩子,帮我去看看怎么样?”她说。 看了看她美丽的脸颊,我想说点别的什么,但是竟一时不知从何处说起。
晚上沛沛来找我,要我跟她去和那个男孩子见面,我的身份是她的司机加保镖。 当时电影院里正放着盗版的美国大片。 门口我停下了。 “喂,一起进去啦!”沛沛道。 犹豫片刻。 我也要进去吗?我问。 “那当然了,”她很认真地说,“如果你不在,他欺负我怎么办?再说遇到坏人了,谁掩护我们逃跑啊?” 后来还是觉得不妥,走到大厅门口又停下了。 沛沛撅起嘴巴,脱鞋就想扔我,我哪敢不服从?
我们在电影院坐了很久。 无心看电影,不过电影效果还不算坏。 他怎么还不来?我问。 借此,我偷偷看了一下她美丽的脸颊。 “再等会儿嘛,我都不着急,”她眼睛盯着银幕,往嘴里送着爆米花。 等到我们看完了电影。 “他不会来了,”她说,“方资君,我们走吧!” 她的声音如同绿藤绕树般依人,脸上泛起了几朵红晕。
出了影城,我忙脱下皮鞋递给她。 “干什么?”她惊讶地看着我问。 “男孩子失约,你现在是不是有点生气?”我问。 “可不是,”沛沛双手抱怀,“我现在正气头上呢,这天气真该死!” “用它扔我,消消气,”我道。 她迟疑了一下,接过鞋,用怪异的眼神打量了我一下,举起了皮鞋。 “方资君,你坐下,”她一副命令的口吻。 我坐在路边长椅上。 她慢慢弯下腰去帮我穿鞋子。
那一刻,她美丽的头发、美丽的身体,以及抬头间美丽的脸颊、忽闪着的大眼睛,一切都印在了我的心里。 她扬起头的瞬间,我忍不住欠身将双唇贴在了她的额头上。 站起来时,她定定地看了我一眼,脸颊微红,没理我,转身径直前行几步,然后突然停步跳过身来。 “方资君你好过分,你以为这样我会喜欢你吗?”她哼笑一声,说完扔给我她的高跟鞋,将我的脑袋打出个“蒙古包”。
……
第二天,我和往常一样开车。 想好了,再过一个月我准备辞职,因为自从那个晚上后,她老是生气,好像故意冲着我来的。 小方,帮拖一车盘子回来,局长夫人说。 要这么多干什么?我问。 “最近沛沛老是生气,家里的盘子不够她扔啊,”局长夫人不好意思地说。 我冷笑几声,满是家长般说教的口吻,不过说了些什么,连我自己也不大明白。 局长夫人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的背后,尴尬地笑了笑。 后面是远去的脚步声,我回头看见了沛沛很生气的背影。
……
我眼疾脚快,紧步追上。 你走远点,沛沛边走边甩着齐肩的长发。 我如同她身边滑过的空气不值得理会。 我又忙说了些好听的话,做了些挽救工作。 你走远点吧,我不想听你说话,她哭起来完全像个使性子的小孩子。 “沛沛,我错了还不行吗?”我大步上前拦住她,但是她却忍不住摸了摸高跟鞋。 “我走啦,”我忙闪到了一边,一副欲离开的样子。 她背过脸去不理我。 我真的走了,后面一只高跟鞋砸在我的背上……又一只……后面是熟悉的哭声。 这一切,想起来似乎很遥远却又近在咫尺,依稀就发生在昨天,这点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第二章
从哪里想起好呢?生怕一想起就会忘记。离开沛沛后,我换了好几分工作,居无定所。我本以为我可以忘记她的,但是一闭上眼睛,脑中便满是她那调皮的影子。那晚从电影院出来后,我忍不住偷偷吻了她,她当时的样子很生气,但那生气的样子嵌在她娇小的身躯上如今想起来却是很可爱,我怀疑我是真的爱上她了。但是以我现在的身份恐怕是永远也无法和她站在同一个位置上说话了,所以我决定辞掉目前的这份工作去考大学,改变命运改变自己从改变眼前的现实开始。 后几经努力,我进了沛沛上的那所大学。现在的沛沛,从外表看上去还是那个淑女样子:路人面前,她抱怀不语,偶尔启齿轻笑,投足举手均是那么的文雅。但是没人注意时,她会忍不住狠狠地踢一脚路边的石子,石子“呜”的一声打在林荫小路边上的树杈上,惊飞了一大片的麻雀。每次看到此时,我总忍不住想冲过去和她打声招呼,但是过去的种种一直萦绕在脑中……
有时即使行走在同一夜色下,哪怕擦肩而过,你我不曾开口,却犹如陌路人。而我只能远远望着她的背影,猜测着她那有着任性与美丽的脸颊,那一刻的她是否已在改变?看见夜行灯把她的身影拉的长长的,你会更加坚信:昨天离开她,是因为今天会更加爱她。
……
现在汇报一下方子君的大学生活:刚进大学那会儿,我常常站在基础教学楼顶,望着楼下渺小的人群,豪情万丈,像个很牛比的诗人,我觉得自己的人生不能简单如此。受几个理科生和外面兼职工作的影响,我以前的创造力又活跃了起来,开始学着搞发明创造。 但发明取得的成果往往是趴在辅导员面前写检讨书,因为一不小心就把院长的别克车改装成了猪圈,院长日里万机、风尘仆仆地从夏威夷考察回来,一打开车门,里面拱出一只老母猪来,吓得他老人家直往女秘书怀里钻。这还不够,还妄想拿这个发明去申请专利,就是万万不该了。
我学的是公共事业管理,这意味着,这个专业的大学生智慧超常,作为一个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在化学系的学生面前,我的电脑很牛;在计算机的面前,我的哲学又很牛;在哲学的面前,我的物理学功底又很扎实,还会搞点发明创造。 自从院长的别克被我发明成了猪圈后,校长的奔驰当然是不敢随便停放在路边了,所以学校的路面一下宽敞了好多,交通也好的不得了,像后勤集团领导酒后开车撞学生更是不可能发生了。 我除了头脑有点灵活外,还乐于助人,但常给班上女生配的电脑像个水泥搅拌机,机器运行起来摇晃着带有100多分贝的轰隆声,像个二十世纪初特有的蒸汽火车,吓得女生楼的全体同学都从楼上跑了下来,还麻烦一个女孩子连内衣都没来得及穿就从床上一跃而起,胡乱地打了110电话。
基于上面的优点,我很快当上了学院的学生会主席。不过,每次辅导员见到我在学院学生办公室里面,两眼发光,像百瓦级的电灯泡,一闪一闪的,还不停地搓弄着手指,就开始紧张起来,知道要有点事儿,规劝我,说应该多去看看外语书,这样有利于将来的发展。 说白了,她就是怕我一激动,把办公室里仅有的一把木椅又改造成了猪圈的围栏。办公室原先是有四把木椅的,第一把和院长的别克车一起被我发明成了“新时代的流动养猪圈”;第二把被做成了两个木轮,安在了第三把椅子上,这样坐上去可以在办公室里面自由滚动,十分方便;这第四把木椅,我准备将它加工成钓鱼杆,因为这样可以利用双休的时间去校外河边钓钓鱼,换点活动资金。但辅导员盯上了我,一直没有机会下手,计划就搁浅了。 每次抱本外语书站在三教楼顶上寒风磨志,人家英语系的就问,你是学中文的吧;中文的就问,你是搞哲学的吧?还是计算机专业的有眼光,一眼就看出来了,哇,你好像是搞化学的噢!但是,实际上我却是公共事业管理的学生。
大半学期,太平盛世,我只能将目光投向了材料学院的试验楼。草他妈的,在上了两个晚自习后,我终于搞明白了水叫(H2O),还把金属钠的性质背个滚瓜烂熟。所以,作为一个文科生,在搞艺术的面前,我的化学又非常的牛比了。 和材料楼实验室的管理员交涉了很久,直到我背出了金属钠的性质,日他妈的才相信我是个化学天才,同意我进去搞点高分子材料试验。在实验室里转悠了半天,终于找到了水和金属钠,对于一个文科生来说,认得这两样东西就足够可以搞研究了。 我总是幻想这两样东西能变成点新玩意来,而这种新玩意一下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奖。我之所以今天能坐到学生会主席这个位置,绝非是吹牛比吹出来的,而是办事效率特别高、发明东西特别的快。那天,我在实验室里呆了还不到半个小时,楼下的草坪上,人们只听到“轰”的一声,一团火球和一股浓烟从四楼实验室的窗口窜了出来,我的新发明又成功了。接着,两个人从上面跑了下来,冲出了试验大楼,一个是我,另一个是管理员。那两个人说话时牙齿很白,因为脸被熏成了黑色,烧卷的头发还向四周的空气里散发着股焦味,身上的衣服袒胸露乳,黑一块白一块的,性感而不乏大胆。那个时候,刚好有几个留学生经过,见到我们后都“噢也噢也”地叫了起来,还以为见到了中国的大熊猫。 第三章
回去后,辅导员给我讲了一个马克思的故事,我立马思想觉悟、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不搞化学研究了,我改学建筑。 每次去建筑与环境学院听《几何投影》时,那个上课的老师看到我后,双腿就发抖。草他妈的,果不然,就像那个老师预言的一样,听完了三节课后,我又弄懂了欧拉公式在建筑学中的应用,大学多么可爱啊,一个伟大的建筑家就这样诞生了,我誓言旦旦地在学院报告会上给文科学友们讲解欧拉公式,扬言要重新设计公共管理学院大楼。结果吧,校长害怕了,他知道我的欧拉公式学的很牛比,说盖楼这样的事就不麻烦我了。所以在建筑行业,我所取得的最大成就就是将院长的车改造成了移动养猪圈,车的零部件基本不动,只是在车的后座装了一头老母猪,这样司机在开车时能养猪于无形之中,但是那只老母猪还没产下崽时,院长就从夏威夷考察回来了。 当我准备向物理学进军时,爱因斯坦他老人家在天堂就没好日子过了,因为他知道比他更牛比的科学家就要诞生了。
有一天,我写了本书叫《绝对论》,《绝对论》当然比《相对论》厉害了,在它的指导下造出来的炮弹绝对的厉害。搞军演时,指挥官站在大炮前,喊一声立正,一挥小红旗,然后就可以稍息、解散了,因为他们刚才发射的炮弹采用《绝对论》设计的弹道,优点是发射后不用管。所以指挥官和部下在发射完毕后,有足够的的时间跑到千里外去隐避,还可以趁机回家去探探亲,在麻将桌还可以吹会牛皮,说:“前几天,我们连打了发炮弹,那才叫厉害了啦……” 有多厉害?情况是这样的,当时,天上一颗间谍卫星早就盯上了那门大炮,因为发射《绝对论》炮弹的发射车有几十间房子那么大,所以很容易被发现。结果卫星就将整个发射过程录了下来,录像上,只见指挥官一挥红旗就解散回营了,录像上显示,那门大炮既没有浑身震动一下,也没有吐出一串长长的火舌,以为又是个哑炮。 一个月后,只听轰的一声,炮弹从生了锈的炮管发射出来,直奔卫星,把卫星打个窟窿,以后卫星探测到周边有中国的大炮时,一般绕道行走。这就是《绝对论》指导下造出来的炮弹的神奇之处,你打炮时,它不响,不打炮时,它就“轰”的一声响,威力还很大。 但是擦干嘴角的口水,一觉醒来,这才发现所谓的《绝对论》只不过是课桌遗梦而已。
于是我又转向研究进化论了。经过潜心研究,我又发现,学校的老鼠的确很大,这和老鼠营养过剩有关。一天,一只老鼠从后勤集团的仓库里跑出来啦,它大的像个水牛,游走在食堂和学生宿舍之间,耳朵像两把蒲扇,非常拉风,乳房像大西瓜一样悬在空中,一走一晃荡,吓的我们宿舍里偷养的那只波斯猫“喵”的一声跑到挪威的森林去了,找都找不到。 这个成果,我写成了科研报告,准备发表到《自然》杂志上去,但学院的领导又来和我理论了,说这个成果是在上面的关怀下取得的,我一气就不写了,准备去搞点解剖学,但很快大学一年级就接近了尾声,沛沛也即将离开大学。 汇报了这些,只为说明一个问题:我之所以这么的努力学习,就是幻想着能搞一项好的发明,功成名就,将来能够和沛沛站在同一个位子说话。但一年努力的结果,和她终究不能在我幻想的那时那个地方相遇。 第四章
白昼且去,黑夜即来,莫名的情绪起伏不定。 是谁回了头,在那时那地轻轻地问了一句,那里,还有爱吗? “资——君——,方——资——君!” 晚到的时间,将校园文化大道两边的灯光染成了薇红色,空气略带成都夜晚的醉意,散在路人的面上,给人视觉上的惬意。 那声音熟悉,又带点陌生。 我回过身,一个被灯光照的微淡的身影投在我的脚下。不远处,她用多年未变的样子抱以长长一笑。 “嗨,沛——沛——”我嘟噜着轻轻应了一声,几分愉悦掠过。 她走到我面前,嘴角几分笑意:“资君,你的发明,可真是厉害着呢!” 我听后有点气闷,热情一下像鼓鼓的皮球被扎上一根长刺。 “我就要毕业了呢!” “喔,好样的,”我回了声。 她沉默了会,努努嘴唇又说:“很久没见了呢!” 我又喔了一声。 她扬起头看了我一阵子,好像对我的回答不太满意,嘴角微翘,脸色晴转多云,有暴风雨倾向。 “我要走了,”说完就转身一副要走的样子。 “再见!”我客气地道。 啪!她回头给我一耳光,恨恨地说,“我还没走呢!” 我揉着脸上的巴掌印,哪敢言语。 “资君,你还当我是朋友吗?”她好像一次吞下了许多想要说的话。 “嗯,”我点点头。 见她还是有点迟疑,我立马友谊地久天长的说上一百遍,让她不要激动。 “有件大事请你帮忙呢!”她一下绵羊起来。 看见她的小手心似乎又在痒痒,我有点紧张,当然不敢拒绝。 见我没有表示反对,她的手快乐的像翅膀一样不知道放在哪里才好,只是觉得不能再放到我的脸上,于是突然转过身去,将双手插进外套口袋里,抬头看着边上的路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嗯——明天这个时候,我到这里来找你呢?” 望着她离去的身影,我赶紧附和了一声,生怕她双脚发痒,一冲动又回了头。
第二天,我穿了件比较厚的衣服,这样看上去比较耐揍点。 天已黑,看看表,早来了半个小时,只能四处张望打发时间。 “方——资君——?”有人叫我,原来是班上宣传委员曾曾。 “嗨!”我点头问候。 她一听我和她打招呼,兴奋地凑上前来,摆着要和我聊天状。我当然是知道她的宣传功力深厚不见底,但一时找不到借口让她离开,只能支支吾吾地应答称是,但哪想她一激动起来就才华横溢、唾沫横飞,和我比起了口才,差点就在路边长椅坐了下来。还好我的腿脚灵活,一脚踏在长椅上,在上面留下一个32码的鞋印,她这才作罢。 “资——君——!”沛沛终于来了。 我回过身来,没来得及介绍,曾曾便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势和沛沛聊上了,好像她和每个刚见面的人都很熟的样子。她废话少说,直奔主题,对每个人都强调同样一个话题,这样显得论点比较明确,说自己一个人独自搞定了一套完善的学生工作计划那件事,但是我他妈的就是不明白她自己的计划怎么会和《学生管理条列》第五十三条第四点搞上了关系。 沛沛看看她,又看看我,从身后牵出一个小孩子来,曾曾停止了她的课文背诵,说道,“好乖的小孩!” 那个女孩子看上去确实很可爱,我正极力想点赞美之词,但沛沛一和我搭上话就说,“资君,这是我们的孩子呢!” 看她那腼腆的神情,我一头雾水,那个孩子上前就叫我“爸爸”。 曾曾反应敏捷,俯身亲了那孩子,说,“方资君,你的女儿?真可爱,叫阿姨!” 说着将孩子往我手里塞了过来,我就猜没好事,一步跃起,双腿弹性很好、振幅很大、频率极高,以百米每秒的速度消失在夜色中……
结果第二天一起床,我的书桌上就堆满了婴儿奶粉、巴比娃娃之类,室友说是班上女生集体捐赠的,看着那包一年都用不完的尿不湿,想必曾曾昨晚在女生面前特别的卖力。 以后我出门都要穿上盔甲,以迎接沛沛的突然光临。 离校最后一天,还是被她逮着了,她先在我脑袋上敲个凿栗,警告我让我老实点,别想着逃跑,待我情绪稳定后,又约我晚上南门红茶馆见。
晚上她又带着那个孩子来了。当然,我也做好了防暴准备。 那个孩子见到我后有点害怕,小手总牵着她的衣角。 对于那个小孩的出处,我开始发挥自己丰富的想象力,问是不是和外星人搞上了,结果她起身就是一耳光。 在作了几个可能的猜想后,我的脸上就堆满了巴掌印。 她觉得这样很过瘾,让我再猜。 看她那严肃的神情,好像蛮信任我的样子,就小心翼翼地问,是不是上高中的时候,放学路上遇到了坏人…… 话还没落地,她起身又是一个耳光,接着愣了一下,突然脱下高跟鞋在我脑袋上敲个汉堡。
她说,那孩子叫方苏,跟我姓,名是她名字第一个字,总之就是她和我的,要有责任感。她塞给我张银行卡,说是她的那部分抚养费,然后道了一句“努力噢”,便消失了踪影。 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我不由赞美道:这个女人跑得可真快! 第五章
传说中,成都很悠闲。 不假,街上两口子常没事就搓搓麻将、吵吵架,弄的成都的上空灰尘飞扬、大雾迷茫。
学校南门有家“南方龙抄手”店,抄手味道极好,学校四周辐射十里绝此一家。但出于安全考虑,心脏病人禁入,因为来此吃饭的人都必须承受一定的压力。据说店里的男老板是个大胖子,看起来像个扔链球的,双臂肌肉异常发达,和婆娘吵架时,一擂桌子,那客人碗中的汤还没来得及喝,就一阵晃悠滚落至地。不过也不要为那婆娘担心,因为我经常光顾那家店,那婆娘虽看起来有几分淑女态但却是个练跆拳道的,看着男人在客人面前威风当然十分的不爽了,对大家说声“失礼了”,然后揪过男人飞起一脚将其踹进厨房。一阵哐当声后,男老板拿起了锅叉奋力还击。店里客人们一边喝汤,一边看戏、呐喊助威,人声鼎沸,生意就是这么的火爆。那时一辆卡车恰好经过店门,婆娘毛起,飞奔出去,拔下一个轮子就扔过来,扔完后立马拿起轮子追上卡车给安上,那晃悠着前行的卡车这才恢复了平衡,没有闯红灯。不过,风平浪静后,男人仍旧是个好男人,婆娘也是个准淑女。 从那次起,老板娘扔别人的车轮就扔上了瘾,后来一般机动车是不敢从店前经过了,再后来连路边的自行车也逐渐少了起来,爱吃她的抄手的客人一般会步行而来,但总有部分人要光着脚丫回去。理论上,没有了马达的噪声,夜晚那条街应该会安宁些,但一片宁静中,有人会突然被一阵叮当的锅叉声惊醒,那个男老板偷偷的告诉我,要是白天打架一不小心赢了,晚上进老婆的房门时,一定要记得顶个锅盖,如果你脸皮不够厚却想保全人样的话。 这里提到那家“南方龙抄手”店,是因为它周围发生的一切都成了我未来某一段时间的生活背景。
太阳在多雾的成都上空晃来晃去,又晃了许多个来回,在这几个来回中,我低价租了“南方龙抄手”店家上面的那套狭小的房子,店家好像搬新房了,我没多问。同时,沛沛也通过手段让我那个所谓的女儿苏苏进了我们校内的附小。当然我也感到了经济压力,教育像蚂蝗一样吸吮着我的积蓄,还好大一那会我在一家影视传媒公司有份兼职工作,大一时老爱搞些发明,也是受工作的影响。 苏苏有七八岁了,并不像宣传委员陆小曾在女生面前宣传的那样子,所以女生送的礼物只有几个布娃娃派上了用处。她经常和那几个布娃娃呆着,不爱言语,却很听话,楼下很吵,但有她在,楼上一直很安静。每次要是我心情烦躁,在卧室里摔个杯子什么的,她就会立刻从她的房间里跑出来,偷偷地推开我的房门,呆在门口,静静的看着我,直到我安静下来。
夏天,楼下老板娘喜欢穿露大腿的短裙,系条暗红色工作围腰,雪白紧凑的肌肤让人直咽口水。我下楼吃饭有时会趁其不注意掐一下她那柔软的大腿后根,男老板看见了就会一副认真地样子,责备起老板娘来,让她多穿点衣服,免得毒害了有志青年,老板娘只是努努嘴,留给一个微笑,继续她手中的工作。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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