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下)
第41节:女人的可笑的虚荣 他惬意地望着远处的海面,问我:“这海滩漂亮吗?” 我由衷地说:“很美。我只在白天来过,很嘈杂。” “我是第一个在夜里带你来这里的男人?”他得意地问。 “是的。” 停顿了一会,他的笑容消失了,缓缓地说:“这是一片新开辟的海滩,刚刚易了主。它原来的主人是靠走私发的家,不久前进了大牢。新主人则是靠开赌场迅速暴富的,之后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儒商,文质彬彬,经常赞助文化活动……在尾巴没露出来之前,坏人总是比好人还像好人。” “为什么跟我说这些?”我疑惑地问。 他立即回过神来,歉意地笑笑说:“对不起,我忘记了女人对这不感兴趣。不过是随口说说,也许你能从中悟出一个道理:生命、幸福,其实都是无常的。”
气氛很快变得沉闷起来,他赶忙转移了话题,专注地望着我说:“这里有酒卖,但我不想喝。今晚上我不能让任何东西麻痹了神经,必须保持清醒。因为——我来这海边,是向你求婚的!” 我忍俊不禁,差一点儿没笑得呛住。 他掩饰不住失望,声音喑哑地说:“你好低俗!听了那句神圣的话竟能笑出来。告诉我,这辈子除了你丈夫,还有几个男人对你说过那句话?” “是的,没有别人。” “那么,现在还有我!” “他是真的和我结婚了,你却是在说笑话。” “只要你愿意,我也会真的和你结婚,并且把你儿子一起接过来。我没花一分钱一分力就得个儿子,又那么聪明可爱,不是捡到宝了吗?”他真诚地说。
我心中掠过一阵热潮,同时也夹带着少许不快,因为他提到了我的儿子。我不再笑了,用力张大眼睛,想看清他的眼神。但是,夜太黑,什么也看不清。 我有些沮丧地说:“玩笑总得有个界限,请你不要扯这么沉重的话题。我们在一起是寻找快乐的。” “求婚是开玩笑吗?假如你正巴不得嫁给我,我怎么收场?记住,你不能再像少女时候那样傲气了。一个二手女人,还搭上一个孩子,我配你绰绰有余了。” “如果想继续和我交往,就不要再和我说‘结婚’和‘爱情’。” “看起来你非常灵性,怎么骨子里竟这么平庸和愚蠢?拜托,能不能在我面前显得出奇一些?你是学文学的,看人家乔治•桑、玛格丽特•杜拉斯!” “因为人家是乔治•桑,人家是玛格丽特•杜拉斯!” “我明白你的意思。她们是大作家,但是,面对爱情她们和你没有分别,都是被男人爱上的女人而已!” “千恕,我根本不可能爱上你!为什么非要逼我说出来呢?” “你不爱我,我不恼,因为我爱你已经到了无所求的地步!总有一天你会被我感动,不仅会深深爱上我,还会答应带着你的儿子和我私奔!”
我不想再和千恕继续这个令人反感的话题,便开始缄默不语。他也不再说话了,可能是智慧用尽,不能再把戏演下去了。就在那时,天下起了雨。海里游泳的情人们都上了岸,纷纷离去了。海滩上只剩下我和他,呆坐在四面飞雨的大阳伞下。 我冷笑着说:“我们也走吧,雨下大了。老天也看出了你的虚情假意,没给你的求婚创造一个花好月圆的背景。” “你彻底错了!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一场雨,说明我能够惊天地而润鬼神!在这美妙的雨里向你求婚,即便你不答应,也一定会感动。”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耐心等会儿,奇迹很快就要出现了!” 不一会儿,服务台有人送来了很大一束用淡紫色玻璃纸包着的百合花。我情不自禁地惊叹了一声。 他站起来,从服务员手里接过花,郑重地站在我面前,说:“等你想通后,嫁给我!” 那一刻,我被深深感动了,那束百合在我怀里变得格外沉重,几乎承受不起了。我把脸颊埋在花丛中,令人迷醉的馨香一下子笼罩了全身。 越来越大的雨从阳伞四周飞进来。他试图护住我,挡住风雨,却找不到风来的方向。两个人的衣服很快就被打湿了。 看着眼前的他,我说不清内心的感受,惟有泪止不住地流。 我在他身上找到了一种类似亲情的温暖。除了慕哲给过我之外,之后,我再也没有在男人身上找到过那种温暖,包括我丈夫。温暖的男人能引发我倾诉的欲望,能使我把他当作亲人。我就曾经把慕哲当成了亲人,毫不设防。 但是,我不知道千恕给我的温暖是不是昙花一现。也许,明天,等这束百合开始枯萎的时候,温暖也杳然无踪了?
夜深时,雨渐渐停了。他送我回了家。 我进门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束百合插进一只装满清水的大花瓶里。我坐在地板上,看着,嗅着,想象着明天、后天,千恕会对我穷追不舍。那种感觉既甜蜜,又让人忧心忡忡。或许,我已经在不经意间习惯了他的风格,真的会在某个时刻接受他的表白。我捏住一只花瓣,一种天鹅绒般爽滑的感觉,令我开始向往他的皮肤。我不由得一阵悸动,立即站起身,离开了那束花,躲开了他的影子的包围。 我不能对他怀有任何想望,和他那种男人发生故事只能是自讨苦吃。
第二天过去了,第三天也过去了,千恕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对我发起更凌厉的爱情攻势,甚至连一个电话也没打。开始我并不惊惶,因为……他不会让我等太久的。当这个念头在心里沉降下来时,我开始害怕自己。我是在等待着他了!既然不爱他,他的存在与否应该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我又为什么一直盼望着他的音信呢? 我悲哀地意识到,自己终究逃不出女人的可笑的虚荣。 第42节:我自甘下贱 十天过去了,那束百合彻底枯萎,一天换五次水也是徒劳了。泡在水里的花茎腐烂了,我不得不把它们扔掉。没有了那束花,我几乎找不到千恕曾经存在的证据了,他的那三十封信,我读完就删除了。也许他根本就是一阵风、一个影子,给我带来短短一瞬的新鲜和浪漫,然后,在我不做任何应合的情况下毫无耐心地退场了。他只能和某个女人在某个场景里演绎一段传奇,而不会在枯燥的、没有结果的过程中消磨热情。
我每天都上网打开电子信箱,却再也没收到他的一字半句。 我想到了阿伦,百合那儿会有他的联系方式。我可以通过阿伦打听千恕的消息。但是,很快,那个念头就被我否定了。我凭什么通过百合寻找阿伦?又凭什么通过阿伦寻找千恕?我并没把千恕和我的事告诉过百合,如果向她打听,按她考虑问题的方式,一定会认为我爱上千恕了。 我不爱千恕。因而,我不能把事情弄得满城风雨。 不再提起不一定就是忘记。千恕越是那么不明不白地消失,我越是不甘。一个昨夜还向我浪漫求婚的男人,第二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这该如何解释呢?我的心有了空洞。它一日不填满,我就一日せ滩话病 这个夏季,南国似乎总是下着雨,大的小的,长的短的,我的心也整日湿漉漉的。
这夜,小雨依旧下着,我没打伞,独自步行找到了那个小街。走到和千恕一起吃烤肉的那个摊子时,我已经被淋透。因为下雨,烤肉摊子上的客人并不多,老板热情地招呼我坐下来,显然并没认出我。也许千恕带来的女人太多了,我有些伤感地想着。 我怯懦地问老板道:“见千恕了吗?” 老板这才仔细地打量起我。接着,他的笑容变得亲热了些,说:“哦,我记起来了,你和千恕来吃过烤肉。怎么,你们不是朋友吗?” 老板一说出那句话,我才知道自己来错了。既然我和千恕有交往,为什么要来一个吃过烤肉的摊子上找?这真是荒唐之极。千恕闯入我的生活,然后又倏忽而去,我怎么没领悟这就是结束的意思呢?我怎么就是不愿认同他那种男人的游戏规则呢? 我窘迫地对老板说:“对不起,我只是随便问问。” 老板并不愿去深究我内心的秘密,很随意地说:“千恕是做大买卖的,经常满世界跑,这段时间没见他来。哦,你看见前面那栋三层小楼了吗?那是他的家,你可以去问问。”
我朝前方望去,看见了那栋古旧而美丽的三层小楼。那是民国时期的建筑,苍老中透出悠远的华贵。我突然记起了千恕说过的一句话:“虽然我自甘下贱,但很可能比你的钱多得多。”现在,望着那栋三层小楼,我一下子明白了他那句话的含义。 走到那栋小楼前,我痴痴地站在雨里,看着那一扇扇白色的紧闭着的木百叶窗。半圆形的小阳台上有几只很大的陶瓷花盆,种着的是矮小粗壮的热带植物。在那栋小楼上,我只看到白和绿两种颜色,它们的组合,透出了浓厚的宗教意味。那颜色很可能是出自千恕的设计。 千恕啊,一个异类!一个奇迹!
站在那栋小楼前,我幻想着,如果置身其中,能和他演绎出什么非同寻常的故事。不知为何,我相信,只要置身其中,就会得到真正的爱。因为这里太奇异了。 我想象着他拥着我站在百叶窗前,就那么静静地站着,让时间停顿、灵魂飞升,让爱情在原始的肃穆里刹那就成为永恒。 一阵风吹来,我打了个寒噤,恍然清醒过来。我是谁?我凭什么站在这栋小楼前痴想?又凭什么去小楼里打听他的下落?千恕消失了,我应该把他的消失看得和他的出现一样平常。缘分既尽,就什么都没有了,我还期待什么呢? 我转过身,快速离开了那栋白色的小楼。不再回头,永远不想再回头。 像我这样的女人啊,今生还能有做一次梦的机会吗?不会有了,我知道。 我不可能爱上千恕,但不能否认的是,他曾经给了我很多快乐。我不止一次地想起他,好像仍然在等待。但是,直到暑假来临,他仍没有任何消息。 我告诉自己,当他死了,就当他死了吧。
辰辰已读完了小学三年级。舒鸣的父母想和孙子一起过个暑假。我只好订了飞机票,我得把辰辰送到那个城市。 收拾行李的时候,辰辰却撅着小嘴说:“妈妈,我可不可以不去?” “为什么不想去?”我感到很奇怪。他历来非常喜欢和爷爷奶奶在一起。 他神情复杂地看了我好一会儿,才说:“你还让我回来吗?” 我的心隐隐地痛了起来。看来他已成了惊弓之鸟。 我忙揽住他,安慰地说:“别怕,妈妈永远不会不要你的。” “可是,爸爸还要我吗?” 我的眼睛模糊了,赶忙掩饰地低下头,整理着衣物,而后艰难地说:“要你!都要!” 他听了,才满足地和我拉起勾来。
置身于舒鸣的父母家里,我感到很不自在。他们需要的是我儿子,从来不需要我。我看得出,他们面对我,也很不自在。勉强住了几天,我就提出先回去。 临走的那天晚上,在饭桌上,舒鸣的母亲试探了好一会儿,才说:“紫蝶,你和舒鸣结婚这么多年,我心里一直憋着一些话,总找不到机会说……” 我警惕地放下碗筷,生硬地说:“想说总能找到机会吧。” 她盯着我,眼神里明显地流露出不耐烦。“你为什么不快乐?舒鸣那么优秀,儿子那么可爱,又衣食无忧,还有什么不满足?” 我憋了好一会儿,终于忍无可忍地说:“舒鸣已经背叛了我,你相信吗?” 她震动了一下,很快又恢复了常态,看来根本不想追究自己的儿子是否出轨。 “好,即便你说的是真的,也不是理由。我直到现在还记得,你在婚礼上都没笑一下,难道那时候他就已经背叛你了?” 第43节:身边并没有女人
我低着头,竭尽全力压抑着自己,没有说话。 沉默了片刻,她又痛心地说:“你是我的儿媳妇,这么多年来,给过我几个笑脸?你不觉得不是滋味吗?”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真的笑不出来。” “一个女人,性格活泼,人才显得喜气。你也三十出头了,脾气该改了。你这个样子,舒鸣在外面怎么放心?不要总是愁眉苦脸,怨妇很容易出问题!” 那顿晚饭没有吃完,我就提起行李离开了。 看来,我和舒鸣的父母永远也不会有和睦的缘分了。
回来之后,慕哲在一段日子里成了我生活中的主角。那是我生命中爆出的最大冷门。 一直以来,我总会为每段生命安排一个男主角,即便结婚之后也没有改变。尽管大多数纯属虚幻。也许那是女人的本能,总在为自己的爱情设计理想的承载者。女人是爱情的动物,性别意识历来比男人强得多。男人除了女人之外,还需要事业和金钱,而女人的整个世界只是男人。 在突然收到慕哲那个电话之前,我从没想到这辈子还有和他交汇的缘分。那次,我虽然拒绝了见面,却不能在脑子里把他彻底抹去。他,是个永远不可能在我记忆中褪色的男人,因为是我第一个男人。
夜里,强热带风暴骤然袭来。我无助地坐在门窗紧闭的室内,看着阳台上的杜鹃在风雨中疯狂扭动,粉红色的花瓣已完全被打落。小区院子里的树冠也在狂舞,不时有枝条折断的声响。世界疯狂地动荡着,我的血液也在疯狂奔突。我害怕这样的风雨,每次遇到这种天气,都会心情焦躁、魂不守舍。 十四年前,我十八岁。
慕哲和我分手几天后的一个夜里,这座城市也和今天一样,遭受了强热带风暴的侵袭。那夜,母亲出差在外,我一个人在家,像一只受伤的野兽,在角落里舔舐伤口。风雨飘摇的世界极大地刺激和煽动了我。终于,我不顾一切地冲出家门,没带任何雨具,顶着狂风暴雨跑到了慕哲的窗下。 风雨太大,我不得不抱住一棵大树才能站稳。窗内有灯光,窗帘关得严严实实。我死命地抱着大树,哆嗦成一团。我望着窗口,祈祷慕哲能灵感乍现,想到站在窗下的我,把窗帘拉开。直到我实在支撑不住了,窗内里还是没有动静。我完全可以去敲窗户,但终也没有举起手。我想见他,又怕被他发现。已经分手了,我已没有理由再来到他的窗下。 两种截然不同的愿望冲撞着我,几乎把五脏六腑撕碎,我抱着大树痛哭失声。 我的初恋开始于那扇窗内,也结束于那扇窗内。我做梦都想做慕哲的妻子,在他怀里依偎成一只小猫。听他诵读诗词小令,呢喃甜言蜜语。但是,分手的时候,慕哲却对我说一辈子很长,小女孩总有一天会长大,总有一天会试图挣脱他的怀抱…… 所以,在我长大之前,他抢先把我从怀抱里推了出来,推入了痛苦绝望的深渊。 那夜,我不知是怎么回到家的。一路上,想的全是死,死在狂风暴雨中。我恨慕哲,也恨自己。 我一直想用死惩罚慕哲的绝情,但还是活过来了,活到了今天。
慕哲和我分手后,并没有像我推测的那样,很快和某个女人结了婚。多年来,他的身边并没有女人。 三年前,我得知他和他的一个学生结婚了,多年来对他的爱情的笃信顿然动摇了。既然他当时认定我太小而不能娶我,那么,他现在的妻子起码又比我小七八岁,又该怎么解释?由此推断,他不爱我,起码不是真爱。那以后,他在我的印象中一天天地模糊了。 但这夜的狂风暴雨,却勾起了我对慕哲的怜悯和渴望。分手已经十四年,我离开那间大学也有十年了。这十年间,他变得怎么样?胖了瘦了?他已经五十岁,脸上该爬了几道皱纹?鬓边又添了多少白发……
我抓起话筒,拨下了他上次留给我的电话号码。 “我要去看你!”我任性地说。在他面前,我永远是个孩子,仍是十四年前常蜷在他怀里的那个孩子。 他在那头沉默了片刻,才说:“为什么是今天?外面风雨交加,你没看见吗?” “就是因为狂风暴雨!” “我怕淋病你。” “不会!”我斩钉截铁地说。 我找到一条白色长裙换上。虽然我早已不喜欢白色,但我知道,慕哲喜欢一个洁白的我。我又从储藏柜里找出一件闲置很久的雨衣,披在身上,出了门。由于天气恶劣,找出租车并不像在家想象的那样容易,在路旁站了有半个小时,才等到一辆。
直到出租车停在那间大学校园的门口,我才突然想起,忘了问慕哲的住处。我忙拿出了手机。正准备拨他的电话时,车窗被人敲响了。 敲窗人穿着一件宽大的黑色雨衣,身体显出不健康的单薄,风雨交加中像一张飘摇的薄纸。他把雨衣的帽子拉开一点,我借着路灯昏黄的光线看清他后,惊讶得忘了下车。 尽管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他已变得形销骨立,我还是立即认出来了,是慕哲!他的嘴唇细碎地哆嗦着,脸上动荡着强烈的悲喜。他曾是个风华正茂的大学讲师,是个浪漫风雅的年轻男人。他曾以绝对的硬度刺破过一个十六岁的女孩,给过她温暖宽厚的怀抱……现在,他竟然变成了这个模样!
直到司机不耐烦地提醒我,我才赶忙下了车。狂风暴雨立即扑面而来。我站在他面前,在模糊的光线里看到了他眼睛里闪烁的泪花。 “我老了很多,是吗?别忘了,我是五十岁的人了。” 听着他熟悉的南方口音,我所有的理智刹那间彻底崩溃了。在狂风暴雨的呼啸之中,我扑到他身上,内心在哀鸣。“不!五十岁的男人也不该是这样的!风中之烛……怎么会这样?你怎么会变成这样?” 他的身体在剧烈抖动,过了一会儿,才父亲般温存地说:“紫蝶,理智点,接受事实吧!跟我去家里细谈好吗?看你淋得这样!” 那个校园太熟悉了。毕业之后,为了逃避慕哲,我竟一次也没走近过。 第44节:她有了另外的男人 他的新家是一套教授公寓,比起十几年前的那间简陋的单身宿舍,简直太宽敞豪华了。房子很大,却没冲淡他的幽雅和书卷气——客厅四壁都是大书架,宽大的书桌上仍放着笔墨纸砚和一张未完稿的水墨山水画。 我脱掉雨衣,才发现裙摆已被雨水打湿。他拿出一件淡蓝色棉布睡衣让我换上。穿着那件长得拖地的睡衣,我心中翻卷起一阵难言的苦涩。恋爱的时候,总在梦想能和他一辈子肌肤相亲、同床共枕。但是,人拗不过命,我没有变成他的妻子。如果有情人终成眷属,现在,又会怎样呢?生儿育女?过着平平淡淡的日子?还是劳燕分飞,像他和他年轻的前妻一样?
他泡了一杯茶,端来。茶依旧飘着熟悉的香气,但已不是十几年前被他写进日记的那一杯。那只釉着兰花的景德镇陶瓷茶杯已成了遥远的记忆,青春少女变成了三十二岁的妇人。 在壁灯幽黄的光线里,我看清了他深陷的眼睛、干瘪的双颊、嘴角的皱纹……源自骨子里的悲悯又一次控制了我,泪模糊了眼睛。我忙把视线移到茶杯上,低下了头。 他安慰我说:“不要伤心,我瘦下来很多年了,身边的人早就习惯了。” 我哽咽着说:“我不希望你变成这样!”
他沉默了一会儿,沉重地说:“一切早成了定局。现在,我只希望当时的分手不是个错误。你过得幸福吗?” “你仔细看看,我像幸福的女人吗?” “分手已经十四年,现在,你成熟了,风姿绰约。知道是什么造就的吗?是金钱……跟着我能有什么?不能给你梦,等于扼杀你的美。” “你怎么会这样考虑问题?拥有物质就是幸福吗?”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让深爱的女人过贫贱生活,是最悲哀的事。” “我也能出去打拼、挣钱。” “如果让你做那种女人,我也就不是我了。”他叹了一口气,“和颜颖离婚之前,我还不敢说放弃你对还是不对。离婚后,我才明白,放弃你是对的!” 我不解地说:“她是她,我是我。”
他点上一支烟,皱着眉头吸了几口,走到窗前,掀开窗帘一角,看了看窗外,又很快转过身来望着我,表情显得极度痛苦。 他激动地说:“上帝把我造成了一个苦行僧!和你分手后,我一直逃避着女人,怕伤害你。我拖着不结婚,就是想让你相信,你的第一个男人不是骗子……错过几次结婚的机会后,我以为这辈子都要一个人过了。没想到,竟……” 他说着说着就哽住了。过了一会儿,他走到我面前,忘情地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和颜颖结婚吗?” 我疑惑地摇摇头。 他激动地说:“猜猜!” “她很年轻?很美?” “她长得几乎和当时的你一模一样!” 我惊讶地说:“是吗?” “简直就是你的翻版!决定和她结婚时,我曾安慰自己——既然得不到正品的紫蝶,就接受一个赝品的紫蝶吧!” 我觉得他的“正品赝品”理论十分滑稽,看来,在感情上,再理智的人也会变得幼稚可笑。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很多人说我疯了,娶一个比自己小二十多岁的女人,简直是埋下一颗定时炸弹……没有人知道我为什么和颜颖结了婚,包括她本人。” 我悲哀地说:“别说了,别让过去的事再折磨人了。” 他缓缓走到对面的那只沙发上,坐下来,抽了几口烟,剧烈地咳嗽了几声,感慨地说:“女人都需要男人的经营,但我没有资本。颜颖和你一样,爱上的是我的清雅浪漫和满腹经纶。婚后,她坚持出去工作,在一家私营企业做文秘,工资并不高,可不到一年,就开始穿金戴银,夜里经常回来很晚,经常烂醉如泥。开始她还百般辩解,不久就对我完全失去了耐心。我要她辞工,她坚持不辞。后来,我了解到,她有了另外的男人,就是那个私营企业的老板——暴发户,初中文化。但她最终放弃了我,选择了他!” “你还在留恋她吗?” “不!”他说,“既然在一起不幸福,离婚反而是一种解脱。现在我才明白,她冲动、善变、虚荣……和我结婚纯粹是想编织‘师生恋’,没把心给过我。” 我叹了一口气说:“看开些吧!男女就是这样,分分合合,无所谓对错。”
过了一会儿,他试探地问:“你丈夫对你好吗?听说你有个儿子?” “儿子不小了。丈夫,我不想说了。” “他不爱你?” “爱,很专一。” 他似乎不满意我的回答,疑惑地盯了我好一会儿,但没有追问下去。
之后,我们之间出现了短暂的沉默,不约而同地望向窗户。窗外狂风暴雨依旧肆虐着,不时传来树枝的折断声和玻璃的破碎声。 他有些激动地站起身说:“来,我给你看一样东西。” 我随着他来到一间卧室门口。 他推开门,扭亮了一只壁灯,走到床头柜边,拿起一个小画框。在粉红色的朦胧灯光里,我看清了画框里嵌着的那幅异常熟悉的铅笔速写——就是多年前压在他书桌玻璃板下的那一张。今天,再看那个托腮沉思的少女,一双清凌凌的眸子,关不住的是无限的清纯和灵性。那就是我吗?就是少女时代的我吗?是曾经恋爱着、如今已随岁月消逝得无影无踪的我吗? 那张画,是我在他家里发现的惟一旧物。多少年过去了,一张小小的画,依然如故,散发着当年的清香。 他说:“我在这间大学里搬了几次家,许多旧物,搬一次少一些。我毁掉了很多能联想起你的物品,包括那个收音机都送了人。但这幅铅笔速写,我却舍不得毁掉。它成了那场爱情的惟一见证。”
我接过画框,呆呆地审视着那个少女。渐渐地,目光失去了焦点。 窗外风雨依旧,有一棵大树挣扎不已。 我回过头来,望着画框里的那个少女,遥想着十四年前的那个风雨之夜。 我放下画框,虚脱般靠在床头,心痛欲裂。我从来没有想到,时隔十四年,这场风雨却还没有完。 他半跪在我身边,轻拍着我的肩膀,不安地问:“你怎么了?怎么了?” 我没有说话。 第45节:一场没有结果的肉体之事 他痛心疾首地说:“我知道,这辈子无论怎么做,都不能弥补对你的伤害。事到如今,我除了一千遍地向你赔罪,除了躲在角落里自虐,还能怎么样?” 过了很久,我终于强压住激动,抬起头说:“我不会再问你要什么,爱情本来就是不可逆转的东西。事情过去了十四年,我们还能改变什么呢?” “我欠你的,一辈子也还不清,我愿意接受一切惩罚。可悲的是,我连受罚的机会也没有了!”
我站起身,走到窗边,拉开窗帘的一角,望向窗外,凄凉地说:“还记得那年分手后不几天,也有过这样一场狂风暴雨吗?” “记得,也是一场强热带风暴!” “那夜,我冒着狂风暴雨跑到你窗下,抱着一棵大树哭了很久。” 他站在我身后,惊讶地说:“什么?” “我在你窗下不停祈祷,希望你能为我打开窗户。”说着,我转过身来。 他颓然坐在床沿上,说:“命运真会捉弄人!把你赶走后,我一直希望你会来找我,要求我留下你。但你没给我一丝反悔的勇气……” “这是注定的,我做不了你妻子。”
他忽然紧抓住我的双手,失控地说:“这辈子,我爱的只有你!” 我看着那双青筋暴露的手,沮丧地说:“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你已经年过半百,早该让这些话烂在心里了。” “如果我不说出来,会死不瞑目。” “不要说死!” 我身体的深处在尖锐地疼痛着,感觉与十六岁时那么相似。 终于,我被他抱在了怀里。我的手在他背上艰难地抚动,隔着衣服,遇到的是一根根坚硬的骨头。一种深刻的悲悯和痛楚控制了我。他不该变成一把骨头。他曾经那么浪漫清雅,不该变成一把骨头!
他颤抖着说:“紫蝶,我们是不是太激动了?” 那一刻,我已经不知道我是谁。 他又哀求道:“不要再发生什么了,不然我又得忏悔半生!那很残忍。我已经是一副骨头架子,经不起折腾了!我这是在求你!” “你的力量呢?十几年前的力量呢?” “紫蝶,你是在报复我吗?我已经老成这样,不要再拿你的十六岁惩罚我了!”
僵持之中,两个人的衣服还是被糊里糊涂地除掉了。 我抚摸着他的皮肤,如同摸到骨架上挂着的一张老去的皮。他的面部因为过度低垂变得非常难看,尖细的下巴顶着我的面颊,很不舒服。 他进入我的一刹那,我陡然觉得他是一副可怕的骷髅,要把我一起拉进坟墓。一种突如其来的恐惧使我痉挛到了最深处。 紧接着,刀割火烧般的疼痛奇异地袭击了我——再次躺在他身下是愚蠢而荒唐的!他早已是我命中的克星,在我十六岁的时候。事情已经过去那么多年,我为什么还要重新投进他的怀抱?重复十六岁时魔鬼般可怕的交合? 我在他动荡的身体之下挣扎着、低声呻吟着。那种声音陌生而熟悉,本该在我的初夜迸发出来!但是,为了他,我曾咬破嘴唇,坚韧地压制住了,一直压制到了今天。 “你很痛吗?哦……”他含混不清地呢喃着。 在我的初夜,他夺取我的过程中,说的也是那些话。 也许我们神志都已经错乱了,又回到了遥远的那一夜。谁也没逃出那次爱情,连做爱也循着老路——叫着那时的叫声,喘息着那时的喘息…… 我终于明白,我和他不可能有新的故事了。 他仍然语无伦次地说:“忍着,很快就过去了,忍着…” 依旧是那个夜晚的老话!他再也没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我厌倦了,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厌倦了我一直幻想多年、此刻正做的事。我已经不能从他身上得到任何快乐,因为纠葛太深,期望又太高。
终于,我奋力从他的控制中挣脱出来。 他惊愕地说:“你怎么了?” 我突然失控地笑了出来。 他非常害怕,抱紧我,死命地掐住我的人中。 我呆望着他,悲哀地说:“我已经三十二岁了,你还把我当成十六岁!” 他已经醒来,同样悲哀地说:“你也一样,爱的是从前的我……我不该给你打那个电话,你也不该冲动地来找我。” 美好的回忆这么快就被破坏掉了!从此,我们不会再猜测彼此,甚至失去了好奇。命运真是这么捉弄人的吗?
我很快换上那条湿漉漉的白色长裙,披上雨衣,不顾他的阻拦,飞快地冲出了大门。 我轻飘飘地走在狂风暴雨中的大学校园里。古老的校园和十多年前相比,几乎没什么大变化。刚进大学校门的那段日子,我简直是从刀刃上走过来的,常会和慕哲在校园里不期而遇。好在那种日子不到两个月,在经济系读研究生的舒鸣就把我从痛苦中解救了出来。我很快便和舒鸣出双入对、形影不离。当时,我不知道自己爱不爱舒鸣,我只需要他抵挡慕哲留下的痛苦。我已经顾不得我和舒鸣的亲密会给慕哲造成怎样的痛苦。
我和舒鸣恋爱后,慕哲像一片被霜打的叶子,迅速枯萎了。没有人比我更能体会他看见我和舒鸣时伤痛的目光。即便单独遇见我,他也会及时避开。 舒鸣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后,进入一家上市公司工作。他聪明而敬业,工作非常出色。我大学一毕业,他就急不可待地和我结了婚,把我放在他购置的房子里。 离开了大学校园,慕哲的影子渐渐远了,我和他的缘分也终于淡漠了。 十几年就这么眨眼而过,我从来没有想到,三十二岁上的一个风雨夜,自己竟会再冲动地跑到慕哲家里,做了一场没有结果的肉体之事,留下深重的痛楚和悔意。
回到家后,我麻木地把雨衣和湿裙子脱下来,走进浴室,打开冷水龙头,站在下面长时间地冲淋起来。我想把他留下的一切冲个干净,完全从记忆里冲走。 第46节:他要不是骗子就娶你了 窗外风雨依旧,我的皮肤变成了青紫色,但并没有觉得冷。直到在水龙头下站得双腿僵硬酸麻,我还是觉得没有把自己冲刷干净。我既冲不去他的体液,也冲不去关于他的记忆。 我穿上睡袍,失魂落魄地把自己埋进被子里,浑身才剧烈地哆嗦起来。我直觉身体出大毛病,被击倒了。十八岁那个风雨夜,我在慕哲的窗下守了半夜,回去就病了半个暑假。
第二天清晨,我浑身发烫。我感到了强烈的窒息,好像被死神掐住了脖子。我使尽全身力气才睁开眼睛,我必须求助,不然很快就会死去。 我挣扎着拨通了百合的手机,却没有张口说话的力气。她在那头惊慌地问我怎么了。一听到那关切的声音,我的泪就流了满脸,但还是说不出一个字。 百合很快来了,还带着秦医生。 秦医生赶快摸摸我的额头,又拿出听诊器检查了一阵。之后,他看着我,摇摇头说:“可能不是一般的感冒,快去医院吧。” 接着,他又责备我说:“怎么烧成这样才叫人?” “紫蝶,怎么回事?”百合也焦急地问。 “昨夜淋了雨。”我虚弱地说。 “为男人吗?这么大了,还像小孩一样喜欢折腾自己!哪个男人值得你这么折腾……”
秦医生打断了百合的话,说:“你这个人,不要说那么多了,她需要安静。” 即便是发着高烧,我还是听得出秦医生和百合说话的口气有些异样。我疑惑地看看秦医生,又看看百合。百合不好意思地对我笑了笑,赶紧和秦医生一起搀我下楼。 我们坐进了秦医生的车子。秦医生车开得飞快,百合搀着我的胳膊,我无力地靠在椅背上。狂风暴雨已经停了,天空还是阴沉沉的,路边的树被摧残得不成样子,满世界都是狼藉一片。我和这个城市一样,被这场强热带风暴摧垮了。 我痛苦地闭上眼睛,脑子里又出现了慕哲的影子。他像一棵被狂风暴雨摧残的老树,枝丫断落、树叶飘零。我又艰难地睁开眼睛,看着街边一棵棵伤残的老树,每一棵都像极了慕哲,在阴沉的天色中艰难地挣扎着、忍耐着。
到了医院,经检查我得了急性肺炎。秦医生说要在医院住上半个月左右才能痊愈。时值暑假,我暗自庆幸儿子去了他爷爷奶奶那里,不然我连病也生不起。不过,如果儿子一直跟着我,我也不会那么冲动地和慕哲见面了。 一切都是注定的。 第三天,我的病情得到了控制。 黄昏的时候,百合为我送来了亲手做的饭菜。我入院之后,百合一直照顾我。尽管她和我之间仍有解不开的疙瘩,但每当我有困难的时候,眼前能看见的人却总是她。 百合把饭菜端到了医院花园里的一张石桌上,静静地看着我吃完后,才责备地说:“今天你病情好转,我想说你几句。这么大把年纪了,还为谁淋雨?不会是在‘华南虎’的士高里遇到的那个千恕吧?要玩那种男人,也只能玩一次,绝对不能给他第二次机会!” 我使劲摇摇头,躲开了百合审视的目光,我害怕她知道我和千恕有过交往。如果那段无头无尾的交往被百合知道,我是没法应付她那种嘲笑的。 “那他是谁?”百合穷追不舍。 我沉默了很久,才艰难地说:“慕哲!你还记得他吗?” “啊?慕哲那老古董又找你了?”
听着“老古董”那三个字,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责怪百合说:“你怎么那么说?” “怎么?到现在你还护着他?他不是个好男人,起码不是个负责的男人!当时班上好多女生都羡慕过你们的爱情,连我在内。但现在,叫我怎么评价他呢?是圣人?还是骗子?” “他不是骗子!” “哼,他要不是骗子就娶你了!” “不!你不了解他!分手这么多年来,我也一直在误会他。这次见了之后,我终于明白他对我的爱了。他没娶我,是他自认为不能给我足够的幸福。” 她又是一阵冷笑,慨叹着说:“太精彩了!既然明知道不能给你足够的幸福,为什么还要夺走你十六岁的身体?” 她的话使我心里掠过一阵可怕的冷意。 那个问题永远有足够的杀伤力,摧毁我对初恋的浪漫记忆,摧毁慕哲的美好形象,使我心如死灰。 我沮丧地低下头,不知说什么好。 她看了我一会儿,神色变得缓和了些。“算了,我不揭他的短了,你认为他好就好吧,心里能存着一个好男人也是福气。只是,我想提醒你,爱是不能挽回的。慕哲现在是个糟老头子了吧,扔了他,放到博物馆里去。年轻的男人早长出几茬了。” “这回,我会把慕哲封存起来。” 夜笼罩下来,我该回病房休息了。百合收拾好饭盒,准备回去。
我们走到病房大楼前时,百合停住了脚步。她目光犹疑地看着我,欲言又止。 那一刻,望着她神色复杂的面孔,我脑子里一下子闪现出了秦医生的影子,闪现出了她和秦医生新生的、令人疑惑的暧昧。 “你和秦医生是不是有点什么?” 第47节:及时行乐的人 她笑了笑,低声说:“有,但一点也没有挑战性。” 停顿了一下,她又凝重地说:“不久前我和那个老学者分手了。” 我一点也没有吃惊,那是预料之中的事。我非常佩服她在应付男女关系上的心理承受力。 “我早就不看好你和那个老学者。你也太儿戏了,结婚能是随便答应男人的吗?” “唉,事出有因,也不完全是我造成的,是注定的。还记得我在‘华南虎’的士高里说过的那件大事吗?” 我想了想,依稀记得。 “我指的是做处女膜修复手术。后来,我真的找到了秦医生。我告诉秦医生我要和一个老学者结婚了,想感受处女膜在新婚之夜破裂的滋味。秦医生听完我的话,不屑地说,那个老学者很可能没能力撕破一层膜了,做不做没什么区别…秦医生的话给了我很大震动,我忽然觉得我和老学者结婚的决定是冲动而愚蠢的。像我这么个女人,没有性爱真的能活吗?” “你真的非常适合做演员,你的生活总是波澜起伏、充满戏剧性。秦医生那人一直对你挺暧昧的,他说人家老学者没能力撕破一层膜,不是明摆着在挑逗你吗……”
还没等我把话说完,她就胸无城府地笑了起来,“实话告诉你,我和秦医生之间,该发生的已经发生了。” “不然你不会那么快地甩了老学者。”我哭笑不得,“秦医生什么时候向你求婚?” 她的神色暗淡下来,茫然地说:“不知道,我拿不准他。” 我不无讥讽地说:“你选择秦医生再明智不过了。随时可以给你修复处女膜,还不收费。” “去你的,都年纪一大把了,还开我的玩笑!” 我饶有兴趣地问道:“为什么没选择梁医生?” “那不是太简单了吗?梁医生不如秦医生帅。处女膜修复手术不是一般的手术,选择医生等于选择做爱对象,身体最隐秘的部位要暴露给他的!” 我被她的理论逗笑了。我并不看好她和秦医生的关系,太随便了,没有什么根基。再说,秦医生和她的性格太相似,都属于及时行乐、责任感不强的人,针尖对麦芒,难以相处。 我说:“唉,随意吧,只要你觉得合理并快乐。” 在医院里住了十天后,我基本痊愈。
出院的前夜,梁医生来到病房看我。 梁医生依旧是绅士打扮和洋派作风,大热天还打着领带,衬衣领口的扣子紧卡着粗壮的脖子,让人替他难受。他给我带来了一束鲜花和一篮水果。夜晚的病房很安静,在鲜花和水果的香味里,气氛也不再显得那么单调阴沉。 他幽默地说:“我来晚了!没有抢在秦医生的前面把你接到医院!” 我笑着解释说:“我也不是专门找秦医生不找你,当时是百合把他带去的。” “哼,你们这些女人,看病也要看医生的长相,小心以貌取人贻误病情。像你这种病,放在我手里,保证一个星期内叫你出院!甚至可以不住院,我天天去你家里为你治疗。” 我笑着说:“上次我失眠那阵子,不是找你了吗?” “哦,这阵子我一直很忙乱,没有时间想出充足的理由关心你。我给你开的那第二个处方灵验吗?那次外出度假愉快吗?” 我想起“菊园”,还有园里的人,何峻、晓琛……心里陡然掠过一阵针刺般的疼痛,淡淡地说:“还好,我喜欢那里的秋色。” 梁医生是个善解人意的男人,赶忙说:“能从一个处方里得到少许安慰就是有效的。解决心理问题不能指望一步到位,欲速则不达。你以后有什么烦恼,尽管找我,我还会给你开第三个、第四个……第N个处方。” 我感激地说:“谢谢你!真心的!” “怎么你一客气,我就有点伤心呢?” 我笑了起来。他也看着我孩子般可爱地笑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我说:“百合和秦医生好上了,你知道吗?” 他没有吃惊,说:“都属于喜欢制造桃色新闻的人,他们之间发生故事不新鲜。” “我也不看好他们。不过,一个人能使自己处在恋爱之中,不管痛苦和快乐,总是一种福分。” 他有些懊恼地说:“说得也是,我就是没本事把自己和女人一起推进爱的泥潭里。” “为什么一直不为自己找个伴儿?” “就凭我这副尊容,也不那么容易找啊。” 我不以为然地说:“你才华出众、事业辉煌,长得什么样应该不是问题。” “那下次我做个牌子挂在胸前,上面就写‘本人虽相貌丑陋,但才华出众、事业辉煌,提醒普天下有眼无珠之美女驻足侧目’,你看好吗?” 我被逗得笑出声来。 他叹了口气说:“唉,别的美女不了解我,你和百合总了解吧。你们那么了解我,连个媚眼都没对我抛过,还怎么能去责怪其他美女呢?我看,像我这样的男人眼观六路只会浪费时间力气,这辈子就盯紧你和百合这两个美女好了!”
这天上午,我从医院回到了家里。置身于离开十天的熟悉的家,温暖而自在,同时也深切体会到了健康的珍贵。 一场大病之后,我的整个人好像经历了一次脱胎换骨,血肉似乎已经从我身上流走,我变成了一具虚弱的空壳。 我洗了个澡,穿着一件家常裙子,来到卧室,怯生生地坐在镜前。 镜中那张脸苍白得可怕。它在医院里面对过秦医生、梁医生和百合,不知他们看到它时是什么滋味。一个三十二岁的女人,不该这么憔悴。我是不敢带着这样的面孔出门的,它会叫人惊慌失措、退避三舍。
过了一会儿,镜子里的嘴角浮上一个自嘲的笑。我还指望谁来看它?还牵挂着谁呢? 就那么哀叹的时候,千恕的影子出现了。只剩下千恕了。他和我没头没尾地交往,无声无息地消失,留下了无尽的悬念。 我せ痰刈呓书房,坐在电脑前,怀着一丝微薄的希望打开了电子信箱。令我异常惊讶和感动的是,里面真有一封千恕几天前写来的信!他永远使用细小清秀的五号楷体。
亲爱的紫蝶: 你无法想象这些日子我是多么的忙碌,同时有一百件事等着我去对付!一百件事!我这么没命没歇、白天黑夜地干着活赚着钱,还不是为了将来咱俩能到月亮上生活吗?一想到咱俩能到月亮上去生活,我就是过度劳累猝死在马桶上也值得! 正当我将梦想与现实之间的距离狠狠地缩短了一大截时,突然发生了一件让我悟彻的事情。昨夜,我疲倦地进入了梦乡……上帝忽然来到我的窗前说:轮到照顾你了。金银财宝、长命百岁、权倾一方、千年霸业,你挑一个吧! 你知道我是怎么回答的吗?知道吗?我居然随口大声说,我什么也不要!什么也不要!我只要、仅仅要、仅仅只要紫蝶能成为我的爱人,能和我白头偕老! 轰隆一声,上帝眼里带着泪飞走了,丢下一句有点哽咽却也如雷贯耳的话:我还是第一次碰见你这么痴情的人类!
忽地,我被惊醒了。天呀!为了爱你,我居然违背了上帝的厚爱!我知道我现在该怎么做了!那一百件┦漏ぉお别说一百件,就是一件我也不想收拾了,我得马上回到属于我们的城市,我得马上回到你身边。就这样,活活地,我丢掉了所有可能让我辉煌的事情,我回来啦! 认识你之前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情,我一直以为爱情就是点灯、熄灯,然后是第二天早上起来梳辫子。直到邂逅了你,我才仿佛摸到了月亮、触到了星星,我知道我的灵魂升华了! 给我吧!请你勇敢地给我吧!将你的肉体和灵魂一起、或者分别给我吧!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最适合你的人就是那个最欣赏你的人、最看懂你的人、最愿意和你交融一辈子的人!那个人不是我就是上帝或者阎罗王,总之,你没得挑了你! 第48节:别糟蹋缘分了! 也许你会觉得我俗不可耐──你不会明白的──就像我以前也不明白我活着就是为了找到你!但是现在,缘分已经让我明白了,接着缘分也会让你明白的!别糟蹋缘分了! 好了,够了。所有爱的语言,对于一个经历过许多的老女人来说都显得虚假。那么,就请你拿出你长长一生中的一年时间试验我好吗?看看我在这一年里能给你什么样的天堂般的爱情。我都说得这么具体了,你还不知道怎么做吗?要不先拿出你生命中的一个月来试验我,要不,就拿出你生命中的一天来试验我,好吗?
现在我把我的手机号码告诉你,请弄响它。在地球上,只有你和我的枕头知道这个号码。我有一条河那么长的话要和你正经地谈谈。 那一大片调侃却不乏温暖的文字,使我的情绪瞬间波动起来。 我曾不止一次提醒自己不要把千恕当回事儿,就当他掉进地狱不会再回来,永远忘记那个怪人。但是,面对这片文字,我的理智和尊严飞到了九霄云外。我坐在电脑前,支撑着虚弱的身体,保守着脆弱的防线。
曾经和我有过故事的男人们,没有一个知道我刚刚大病一场,当然也没有一个送来安慰和祝福。我甚至没有把生病的事告诉舒鸣,他没什么实际作用。作为一个女人,我在世上活得竟如此悲凉……再一字一句地读着那片文字,我的泪不知不觉地充满了眼眶。我不是为那些文字流泪,而是为了我的处境。 我站起身,轻飘飘地走到电话机旁,拨通了千恕的手机号码。
一听到他的声音,我便哽住了。 他紧张地说:“亲爱的,怎么了?遇到什么事了?” 我的感伤牵动周身的神经,虚弱的身体一阵酸软,头开始眩晕,那是老毛病,一激动就犯。眩晕过后,我清醒了一些。我不该由着性子在千恕面前暴露自己,他算我的什么人? 我竭力压抑住冲动的情绪,说:“没什么,刚大病了一场。” “怎么会病了?” “病很奇怪吗?病了就是病了。” “谁把你弄病的?” 我没好气地说:“没什么,都好了。别问那么多了。” 他沉吟了一会儿,又说:“有人照顾你吗?” “没有。” “要不要我当一段时间的保姆?我很会煲汤的。中年女人的身体需要调理,不然会提前进入更年期哦!” 我的心情明快许多,感觉到一抹笑意升上了嘴角,“谢谢!你什么时候都不会忘记提醒我,让我别忘记自己是个老女人。” “我可以提供一个静养的地方,愿意来吗?” “你想把我放在某个秘密的地方做几天工具吗?” 他喊道:“冤枉啊!你的眼睛是怎么长的?就忍心这么侮辱一个真心爱你的男人?作践他的爱情?我早说过了,如果你不同意,我不会动你一根毫毛。来吧,亲爱的,我有时间了,可以给你煲上半个月的汤。” “你这样关心,我有点感动。但这感动不过是淡淡的。” “你伤不了我。总有一天,你会觉得自己浅薄。我这辈子只向你一个女人求过婚,我会等到你主动的那一天!”
尽管他每天照例给我写一封情书,每晚一次电话约我出去,我仍没有丧失警惕。对于我的拒绝,他确实没有在意。他手上的女人绝对不止我一个。他很可能会把那些惊天动地的情书频繁复制,发给不同的、没有到手的女人;他放下我的电话,等不上一秒钟,可能又打响了另一个女人的。他不可能为任何女人苦守寂寞。
几天之后的一个傍晚,千恕又打来了电话。 他近乎哀求地说:“出来一次吧,我的女人!别怕我,我什么时候强迫你做过什么?你不是喜欢烛光晚餐吗?来,我们点上两支蜡烛,买上红酒和烤肉。我要在一个难忘的地方,献给你一次难忘的记忆。” 停顿了片刻,他的声音又暗淡下来,缓缓地说:“我回来差不多有十天了吧?本来打算住上半个月的,可是,明天又得登程了。这一走,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我像被猛刺了一下,我已经非常害怕他的不辞而别!我痛苦地说:“走吧,走得远远的,不要再出现,不要再给我音信!” 他沉默了一会儿,异样地说:“我要是真的消失了,你会难过吗?” “不会!你若即若离地吊着,我才不舒服!” “太自私了。你从没为我着想过,你根本不想理解我。” “不要贼喊捉贼!你根本不希望我了解,凭什么要求我理解?”
一阵难堪的沉默之后,他又变得平和起来。“我没有怨你的意思,有些东西不能让每个人都弄清楚。你快乐我快乐。哪怕我还剩下一天时间,也要见缝插针,让你快乐。来吧,这次离开之前,让我再给你一次快乐。” 宿命的巨大力量把我罩住。我又一次被千恕征服了。 坐在他飞驰的摩托车上,我心情郁闷地猜测着这次他要去哪里,几时才能再回来。直到他把我带到那条熟悉的小街,我才疑惑起来。我还以为他会把烛光晚餐选定在哪家旋转餐厅或星级酒店呢。 他放慢了车速,回头看了我一眼,得意地笑着说:“以为我又带你来吃烤肉?别忘了我是谁!看见前面那栋白色小楼了吗?那是我家的老屋,烛光晚餐在那儿等着呢!” 看着那栋熟悉的白色三层小楼,回想起我上次冒雨来寻他的情景,心陡然间被揪紧了。那一刻,我忽然想抱紧他,把面孔紧贴在他的背上,紧贴上一段时间。我万万没想到他会把我带到这里,在我心中,那栋小楼庄严肃穆,不容许寻常女人走近半步。 我很想说,我早就认识这栋小楼了,但最终还是咽了下去。我不想让他知道我曾花在他身上的许多心思。
摩托车在小楼下停住。他放好车,揽着我的腰,望着小楼的高处,意味深长地说:“这是我祖辈留下的家产。祖先们可是在天上俯瞰着的。我把你领来了,你就必须得做我的妻子,不然,祖先们不会饶恕我。” 他的话极不可信,但被他拥着的时间段里,我还是感动了。他绝对不是个蠢笨的无赖,他聪明得近乎狡诈,不会花多一分时间对不感兴趣的女人演戏,不会随便盯上一个女人。 “谢谢。不过,你现在还可以反悔,另选别处进行烛光晚餐。我绝对不会成为你的妻子,即便我离了婚,也不会选择你。”我说。 “做不做我的妻子现在先不用决定,烛光晚餐的地点不能更改了。”
接着,他像骁勇而浪漫的骑士,挽住我的胳膊,通过窄小的木楼梯,上了三楼。客厅的白色双扇木门一被打开,我立即看到客厅里有一张椭圆形的桌子,桌上是两支蜡烛和许多酒菜。 我站在客厅门口,动情地说:“真美!你真浪漫!” 他骄傲地说:“没遇见你时,我简直就是行尸走肉。” 这不过是天底下最低劣的表白,不过,我还是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满足。女人是虚荣的,不论女王还是灰姑娘;不管十六岁还是六十岁。她们赴汤蹈火、和男人发生千奇百怪的故事、被伤害得千疮百孔,归根结底都是为了虚荣。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