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上)
第33节:初恋伤害 夜深之后,九里香的味道格外浓郁起来。窗外就是成排的九里香花篱,九里香也是那间大学的校花。夏夜,每个置身校园的人都会被浓郁的香味迷醉。红灯牌收音机里,一个奇异的男声在讲述着《圣经》故事。我非常清楚地记得,那夜讲的是《新约》之《马太福音》里《马利亚受圣灵感动怀孕》的一节。 浑厚而慈祥的男声缓缓地诵读着: 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还没有迎娶,就从圣灵怀了孕。约瑟是个义人,不愿明明地羞辱她,要暗暗地把她休了。正思念这事的时候,主的使者在他梦中显现,说:“大卫的子孙约瑟,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为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 …… 接着,收音机里开始教唱圣歌,学唱的是一群很小的孩子,有着好听的童声,唱得并不很整齐,但非常卖力。伴奏只有钢琴,是一种叮叮咚咚如流水般纯净轻松的声音。
我坐在床沿上听得入了神。我还是第一次听到短波里播放那样的节目。 他一直站在离我只有两米远的地方,靠在书架上。我感觉得到,他的目光在热烈地笼罩着我,但并不了解那眼神里的确切含义。 终于,我的目光终于和他的相对了。那一刻,他的神情有点可怕,眼睛里暗藏着一种陌生的光。那种光威逼着我,恐吓着我,提醒我赶快逃开。 我猛地站起身说:“我要走了,已经11点了。” 他依然盯着我,费力地说:“是,太晚了,你该回去了。我送送你吧!” “你不是最怕别人说闲话吗?” 他声音颤抖地说:“我的小紫蝶……豁出去吧,我们现在就公开,你怕吗?” 我恐惧地摇着头说:“不!我还是个学生!” “我们这是在做什么?你知道吗?” 他说着,走到床边,半跪在我面前,疯狂地握住了我的双手。我像触到了一百二十伏的电压,周身被击得瞬间失去了知觉。 我麻木地坐在床沿上,使劲低着头。他的双手告诉我,他身体里有一种可怕的东西在放大、膨胀,离爆炸的极限已经不远了。
紧接着,他一下子把我抱住了,狂乱地亲吻着,语无伦次地说:“紫蝶!和你面对的每一秒我都很难过,你明白吗?我是怎么忍耐的?你懂吗?给我吧!我会娶你,用整个生命爱你,照顾你一辈子……” 我被他吓傻了,不知道他究竟要对我做什么。我反抗着,想把他奋力推开,但根本没有用。 他动手撕扯我的衣服时,我小声叫起来,小兽一样哀鸣着。 他求我不要叫出声,救救他,不要让他被活活折磨死。他反复重复着一句我当时根本听不懂的话:“你明白我夜夜想你时做了什么吗?你忍心看着我被掏空吗?”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所有的力气都跑光了,肢体麻木地忍耐着,即便他把最不可思议的东西置入我的身体。 疼痛像刀割像火烧,我也咬着牙没出声。他不要我出声,隔壁就住着他的同事。我们不能被人发现,否则后果会不堪设想。
之前,我不知道男女之间的血肉竟能那么尖锐地交接。我只知道爱情就是风花雪月,就是和心爱的男人无休止地缠绵,根本不知道性的作用,也不了解男人身体里有什么样的冲荡和忍耐。 在那个难耐的过程中,我咬着嘴唇,眼睛淌着泪,伤口流着血。泪、血和深夜里浓郁的九里香气,在无声无息的时光中流逝。
那夜回到家里,我发现雪白的长裙上沾染着被慕哲的液体稀释的血红。脱下那条裙子,我跌坐在洗手间的地板上无声地痛哭。抱着那条裙子,摸着那一摊粘粘腻腻的血红,我隐隐感到已经输掉了一个少女最为珍贵的东西。 在慕哲的身下,我成了一个女人。我只有十六岁,还是一个高一的学生。尽管他夺走我之前还在说会娶我,会用整个生命爱我,会照顾我一辈子……但是,就在摸着那摊血红的时候,我已经料定了我和他的悲剧结局。
如今,三十一岁的我坐在自家的阳台上,身份是舒鸣的妻子,而不是慕哲的。我的预感历来非常灵验,哪怕是十六岁时稚嫩的预感。
夜幕已从四面八方朝我围拢过来,手里的那朵杜鹃花被揉成了枯蔫的一团。我决定暂时不和慕哲见面,对他的怨恨已经沉睡了那么多年,如今又死灰复燃。他伤害了我,辜负了我,比任何男人对我的伤害和辜负都深重。因为他是我第一个男人,也是我第一个深爱过的男人。我不会忘记,我是怎么从他给我的痛苦里挣扎出来的,也不会忘记曾为他流过多少泪多少血。我闭上眼睛,努力回想着慕哲的模样。但是,记忆已经模糊得令人绝望,我只能隐约忆起他白皙的面孔、整齐的牙齿和修长的手指……
一个多月过去了,我没打慕哲的电话,他也没再打给我。我非常明白,他宁肯虐待自己,也不会违背我的意愿再次与我联系。他习惯了压抑。
南国的夏天来得特别快特别急。清明刚过,天气就突然热了起来。 第34节:和它接触不会失身的 这天入夜,我第一次换上了夏天的衣裙,乘着初夏夜晚的凉风,散步去超市购物。 刚刚走出小区的大门,我就被一辆摩托车挡住了去路。那人把头盔摘掉后,我感觉似曾相识,一时却想不起他是谁。 正当我疑惑地打量他的时候,他笑着说:“啊哈!紫蝶,认不得了?” 他一开口,我就知道了,他是千恕。他的说话方式太特别了。 “你认不出我不完全是你的错。一是‘华南虎’的士高里的光线奇暗,我的脸在黑暗里不怎么上镜;二是在那种俗不可耐的场合里,你的思维很容易把我混杂于平庸的人群;三是在你离开的时候,我没有奋力爬上你的出租车,做一个忠心耿耿的护花使者……” “你怎么知道了我的名字和住处?” “这个问题太不新鲜了,不值得回答。所有使人惊奇的事件,背后都有庸俗或者险恶的策划。” 我没去继续追究,只是淡淡地望着他。在光亮的路灯下,我看清了他。他脸庞清瘦,皮肤不那么白皙,却很光洁。说不上英俊,但五官组合起来颇有阳刚之气,是一种别样、另类的气质。他也换上了夏装,上身是一件没有袖子的黑色T恤,下身是一条看起来非常破旧的宽脚牛仔裤,裤脚是毛边的——所有关联他的东西都显得与众不同,他是个喜欢标新立异的人。
“你真狠,看我是个底层男人,就让我夜夜守在‘华南虎’的士高里,等待并消费着。你想让我破产啊!从昨天起,我决定在这个小区门口等你,这样可以把爱情成本降至最低——本来我对你的爱情就是无价的嘛。”他说。 “我告诉你,这是你最后一次在小区门口等我。不用我说,你也应该知道,在这里等是愚蠢的,是我最不喜欢的。”我正色说。 “知道了,以后你绝对不会在这里看见我。你把电话号码留给我吧,我约你在别处见面。” “你可以得到我的名字和住址,难道不能得到我的电话号码?” “我一贯认为,女人的名字和住址可以打听,但是,电话号码必须要她亲口说出来!” “我不会给你的!” “这里说话不方便,你要去哪里,我送送你总可以吧?” “不用了,超市离这里不远。” “别怕,我的摩托车现在有车闸了!昨天刚买的,二十五块钱。本来想继续节省那二十五块,考虑到我的伟大爱情和你的生命安全,还是咬咬牙掏出去了。”
一听到摩托车闸,我不由得笑了出来,说:“你肯定我会坐你的摩托车吗?” 千恕也笑了起来,亮晶晶的眼睛变成了一轮弯月。他说:“你是个善良女人,不会让我白花二十五块的。坐一次吧,求你了!放心,摩托车不是男人,和它接触不会失身的。” 我被他逗得笑出了声。 “我保证到了超市门口就把你放下来,然后头也不回地绝尘而去。如果你不赏脸,我会纠缠到你报警。”他说。
就那样,没有什么理由,我鬼使神差地坐上了摩托车。刚坐好,摩托车就箭一样冲了出去,很快转到了和超市相背的一条路上。 我有一种被欺骗的愤怒,大声说:“你怎么会这样?要带我去哪里?让我下去!” 他也大声说:“晚了,你已经坐上来了!给我老实坐着,不然,咱俩在这样的速度里滚下来,后果不死即残。实话告诉你,摩托车还没有装闸!” 我气急败坏地说:“那你为什么骗我?你到底想怎么样?” “笨蛋,你不会用眼睛看看有没有车闸吗?” 我愤怒地说:“我不认识摩托车闸!” 他哈哈大笑着说:“放心啦,关键时候我会把脚伸进轮子里刹车的。” 我紧紧抓住摩托车的后座架子,绝望地闭上了眼睛,随时准备和他一起被摔得粉身碎骨。我后悔莫及,恨自己鬼使神差地上了他的摩托车。我对他没有任何期待,也用不着埋下任何伏笔。为什么要上他的摩托车?我是寂寞得再也耐不住了吗?我的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了,恨不得在背后狠狠咬他一口,咬掉他的一块肉。
摩托车在一个古老、破败而混乱的小食街上停了下来。 我拒不下车,愤怒地说:“这是什么地方?我要去超市!” “下来,下来再说好吗?”他求告地说。 “不!你自己说要送我去超市的。” “好,那你坐稳,等我下来。” 他费劲地从摩托车上跳下来,把头盔取下挂在车把上。旁边烤肉摊子的肥壮黝黑的老板一下子就认出了他,粗声吆喝道:“啊,是千恕啊!来吃烤肉啊?来,坐吧!” 他一边应着烤肉老板,一边不由分说地把我从后座上抱了下来。我没敢任性,也不敢张扬,只有忍气吞声。那是一条热闹异常的小食街,身边有形形色色的人。 第35节:实在太过分了! 他扶我在烤肉摊子旁的一张木桌边坐下来,温和地说:“你晚上还没吃东西吧,所以我先把你带到这里来。没有别的意思,赏个脸好吗?吃饱再送你去超市……摩托车有闸,真的。傻女人,连这点判断能力都没有。没闸的摩托车能上路吗?我敢骑吗?我的命虽不值钱,那也是爹妈给的呀。” 我的怒气消了。看着烤肉摊子上冒着的浓烟和老板脖子上油腻的毛巾,我小声说:“我从不吃这东西的。” 他轻声在我耳边说:“嫌脏是吗?不要表现出来让老板伤心,他家在这条街上卖了几辈子的烤肉了。这手艺,就是老百姓的事业啊!为了这,他爸爸在文革中还被打断了一条腿。你放心,经过明火高温烧烤的东西不脏。当然也有人说过它可以致癌,但不是也有人说手机的辐射容易致病吗?我们还不是照样用着?”
老板把烤好的几串肉放在一个碟子里,笑容可掬地张罗着端到我们面前。千恕拿起一串,递到我手上。我尝了一口,的确是美味。 千恕又叫了几瓶啤酒。老板刚要给纸杯子,千恕就阻止了他。我奇怪地看着千恕。 “我们就对着瓶子喝,你一口我一口,够浪漫吧!”他说。 “不,我不习惯,还是用杯子喝吧。”我说。 “嫌我脏。那你对着瓶子喝,我可以让嘴唇不碰瓶口。瞧,就是这样。” 他示范着,张开大嘴把啤酒往里面倒。他咽下啤酒,把瓶子递给我说:“来,你试试看,可不可以喝进肚子。” “既然这样,我们何不一人一瓶?” “如果一人一瓶,浪漫就会随之减半。不过,既然你不习惯,这次我先依了你。下次再和我一起吃烤肉喝啤酒时,必须采取第一种方式。” “你肯定还有下次吗?” “会有的!不要眷恋那些旋转餐厅、星级酒店,不要钟情山珍海味、美酒佳肴,那都是人类丧失想象力之后的矫揉造作。你看,这街上形形色色的人,他们才是这个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他们活得多随意,像一只只自由的山羊或者骆驼什么的。把面具撕掉吧,和我一起体验亚当夏娃式的赤身裸体的原始吧!”
我有些不耐烦地提醒他说:“不要再说那么多了,你不觉得和我说亚当夏娃太空洞了吗?” 他拿起酒瓶子,猛地碰了一下我手中的酒瓶说:“好的,今天不谈爱情,只吃烤肉喝啤酒。来,吃饱喝足,高尚的女人,你快乐我快乐!”
渐渐习惯了千恕之后,酒也喝得顺畅起来。我问他是做什么的,他神秘地说:“不要管我做什么,就把我当作一个候补诗人或备用哲学家好了,那样你会和我交往得心安理得。” “不!告诉我你是做什么的!” “我看出来了,你一直怀疑我的身份。虽然你是个体面的人,穿金戴银的,但有钱不等于幸福。假如你肯勇敢地选择我,我不但把你养得白白又胖胖,还可以使你天天处在恋爱的甜蜜之中。” 我佯装生气地说:“你不愿说就算了,我只是随便问问。” 千恕深沉地看了我一会儿,小心翼翼地说:“我学的是哲学,曾在政府做过一段时间的公务员。如果我好好沿着那条路走下去,现在可能混得很像样了。但你会喜欢一个循规蹈矩、毫无棱角的什么副处级干部吗?当然不会。所以命运为了安排你日后爱上我,就叫我辞了职,做了潇洒而富有个性的自由职业者。这些年,我做过几宗赚钱生意:一宗是收购贩卖了一个夏季的劣质水果;二是一夜之间帮别人弄到了一家机构的网络密码,成功救活了一套昂贵的软件;三是炒赢了一大笔股票……”
我疑惑地问:“贩卖劣质水果能赚钱?谁要吃劣质水果?” “这世界上有很多赚钱的道儿——黑的白的、邪的正的。做劣质水果生意历来比做优质水果生意赚钱,因为收购价特别低。劣质水果当然没人吃,但可以做果酱呀。” “用劣质水果能做出优质果酱吗?” 他叹了口气说:“幼稚!人分三六九等,每个人都在寻找活得更适合的办法。如果世界上的人和地里的甘蔗一样齐刷刷的,还要法律干什么?你根本不了解社会,只知道上层人的花天酒地和无病呻吟,不知道底层人是怎么挣扎的。改天我带你去看打黑拳好吗?看看人靠血汗拼命的生存状态。” “什么是打黑拳?”我好奇地问。 “类似自由搏击,场外有人用筹码赌输赢。属于非法性质,以地下状态存在。” “你对我来说,是一个陌生的世界,很新鲜很刺激,同时也是危险的。是吗?” 他马上为自己辩解道:“新鲜刺激我承认,并且粗陋庸俗,但我一点也不危险。我一不杀人越货、二不走私贩毒、三不纵火造乱。放心,跟着我绝对安全。” “这和跟着你生活有什么关系?” “好,现在不说以后的事。我会等到那一天的,你求我娶你的那一天!” “做梦!变态!我绝对不会喜欢上你……” “你已经喜欢上我了,只不过你还没意识到!”他抢着说。
我一只手拿着啤酒瓶子,一只手拿着一串烤肉,对着他大笑起来。 他啧啧有声地说:“瞧你现在这模样儿,一手拿着啤酒瓶子,一手拿着烤肉;再听听你的笑声,粗野又放浪;还有你的用词,泼辣而粗俗——要不是你骨子里原本如此,就是刚刚被我同化。我看,我配你是再合适不过的了,你还有什么资本看不起我呢?” 我的笑容僵在了脸上。我下意识地看着自己两只手里的东西——特别是那个啤酒瓶子。实在太过分了!我恨着自己,为什么这么快就忘了自己是谁?和千恕交往是危险的,如果被人看见,就没法洗清。 第36节:流着血的初恋 我把啤酒瓶子和烤肉放下,正襟危坐,注视着他说:“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如果不是你强行把我劫持到这里来,我早把你忘了。也许,做个普通朋友还可以,其他的什么也没有。” “有,还有我的爱情,世人不能理解、甚至连你也不能理解!” 我站起身说:“我走了,谢谢你的啤酒和烤肉。” “如果你忍心,就这么走吧。别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 “既然我根本不喜欢你,留下电话号码又有什么用呢?” “留下就会有用。我的使命就是使你快乐,你快乐我快乐。留给我,需要的时候叫我陪陪你,我一天二十四小时待命!你肯定有需要我的时候,比如,什么时候想去看打黑拳……” “不用了,我不喜欢,那只是你感兴趣的生活方式。” “我知道你看不起我。”他沮丧地说,“你打骨子里看不起底层人。” “为什么非要我看得起你?”我觉得眼前这个人不可理喻。 “因为我爱你!”他孩子般地表白着。
我看着他,笑着说:“别自作聪明了,你骗不了我!你这种人可能吝啬得连自己也不爱,会爱我这个有家庭有孩子的老女人?大家心里都明白,你不过是想利用一种快捷方式得到我的肉体而已。告诉你,我现在没心情和男人寻欢作乐!” 他带着哭腔说:“怎么能说我不懂爱呢?我爱我家里养的小狗狗!这辈子我只爱我的小狗狗和你!” 我哭笑不得,无奈地说:“好吧,你就演戏吧!我有耐心等你的三天热情褪去。从现在起,我们谁也不要理谁。假如一个月后,你还需要我的电话号码,我会痛快地告诉你。”
听了我的话,他脸上立即展现出舒朗的笑容,大声说:“天!我预备等你一辈子的,结果你竟开价一个月,我简直赚大了。谢谢。” “为什么你整天嘻嘻哈哈的,就不能有一会儿正经?” “你好糊涂。你只看到一个人整天在笑,但就在你眨眼的那一瞬间,他其实是在哭啊!” 他使我迷惑不解。看到我有点迟钝的样子,他又变得嬉皮笑脸了。我不想再追究,无奈地摇摇头说:“再见,我得走了。” 他急切地说:“等等,等一下,请你!” 我头也不回地说:“还有什么要说?” 他三步并作两步冲到了我的面前,拦住了我。 我生气地说:“不要不识趣,不要再一次向我证明你是个粗人!” “你把我想成多粗都没关系!不过,你刚才吃完烤肉忘了揩嘴巴,嘴角上粘着一个肉屑。我绝对不能眼睁睁看着那个肉屑陪你去超市。”他用手拂了一下我的嘴角。
看着离我那么近的千恕,看着他亮晶晶的眼睛,我的脸一下子红了。 “谢谢。我明白,你是想使我快乐的。”我说。 “你快乐我快乐——以你这种情商,可能花上一辈子时间也理解不透那句话的深刻内涵。” 在他明亮的眸子里,我忽然发现了一种东西,那是我从没见到的东西。我不知道那东西是什么,只知道它令我迷惑,令我眷恋。如果我不赶紧抬起脚,很快就会被那种东西绊住走不开。 他命令地说:“我送你去超市。” 也许是一种意志上的屈服,我不再那么抗拒他了,我已经在他摆好的那盘棋上输了第一着。坐着他的摩托车,一路上,我像长出了翅膀,被他带着飞翔,那种感觉新鲜而诱惑。
不一会儿,我就害怕起来,一个三十一岁的、早已飞不动的女人,怎么忽然就产生了长出翅膀的欲望?那本是恋爱着的女人的愿望,而我和千恕显然不是在恋爱。我对翅膀的渴望又从何而来呢? 就那么胡思乱想的时候,超市到了。我从摩托车上跳了下来。 千恕意味深长地看着我说:“本来我是一刻也不想离开你的,但如果我跟你进去买东西,势必会替你付钱。为了避免一切可能的经济损失,我还是赶快逃好了。” 千恕的摩托车飞一样离开了我,很快便淹没在喧嚣的马路上。我怅然若失,脸上依然挂着被他逗出来的笑。他起码可以常常使我笑出来,不管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和他在一起,我找到了从别的男人那里找不到的笑声。
之后的日子里,我时常会沉浸在对千恕的好奇和猜测里。他是个神秘的男人,始终不告诉我他在做什么。他很可能是在用虚浮的表象掩饰心底深埋着的东西。世界上确实有那么一类人,他们碰过壁、受过伤,所以伪装了起来,为的是安宁地活着。千恕就是这样的人,绝对没错。 我没有一直把心思花在千恕身上,我不会爱上那种男人,充其量会被迷惑一阵儿而已。也许,我不可能爱上任何男人了,我害怕受伤。我已经脆弱得一碰就要粉碎。
这夜,看了一段米兰•昆德拉的小说之后,我站在幽暗的阳台上。夜如无风的海面,纹丝不动。我就那么站着,沉浸在一片无头无尾的怅惘里。 突然,一丝淡淡的花香袭来,我的心立即跳得失去了常态。我本能地判断出那是九里香的味道,世界上再也没有另一种花香比九里香更能征服我的嗅觉。我急切地寻找着花香的来处,刻意寻找时它又不见了。我想起一句诗:“我不知道风,从哪个方向吹。”那感觉美妙至极,爱情可以使一切平庸升华成绝唱!曾经的初恋——慕哲——九里香,是永远镌刻在我生命深处的最沉痛的记忆。
楼下院子里有九里香的花篱。我穿着睡裙和拖鞋,下了楼,来到花篱旁。夜漆黑一团,根本看不见那种细小的白花。我把鼻子凑近,一点一点地嗅,终于摘到了几朵。 回到家里,我把它们放进一只装了水的碟子里,置于床头。它们张着一只只小嘴,吐露着浓郁的芬芳。我半跪在床头,痴痴地看着。 渐渐地,我的眼睛被浓郁的香味刺激得模糊起来,伸手触摸一下眼角,手指上留下一滴清亮的泪。我把带泪的手指放进一只花心,让泪融入——这是我多年的习惯动作。被慕哲抛弃后的青春岁月里,每到九里香开花的季节,我都会对着一碟花儿,回忆那段滴着蜜、流着血的初恋。 第37节:埋葬初恋 我十八岁的那年夏季,高中毕业后的一个夜晚,慕哲约我来到他的小屋里。那夜,我穿了一件没有袖子的白色长裙,整个青春期我都酷爱着白色。长长的自然鬈发披在肩上,已经高中毕业了,终于可以让头发披垂着了。我像一只幸福的鸟,飘落在他的面前。他痴望了我很久,显得痛苦而无奈,渐渐地,眼睛里竟充满了泪水。 进门之前,我还一直沉浸在对于未来的美好想象里。我已经高中毕业,藏匿多年的苦恋终于可以公开了。我考上了他任教的那间大学的中文系,可以天天见面,说不定他还能当我的老师呢。 但是,他的反应使我心头掠过一种不祥的预感。 我恐惧地问:“你怎么了?为什么要流泪?” 他使劲眨了眨眼睛,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说:“没什么。你今天像一只九里香花蕾。” “不!”我说,“不是那样的,你心里一定装着我不知道的东西!” 他的目光很快从我脸上移开,走到窗前,背对着我,望着窗外,身体轻微地颤抖着。我头重脚轻地走到他身后,猛地紧抱住了他,就像紧抓住一棵救命稻草。我的脸紧贴在他的背上,泪水很快打湿了他的衣服。三年来的耳鬓厮磨和悲喜纠缠,我已经太熟悉他的一切——体温、气息、心跳甚至呼吸的频率……
抱着他,渐渐地,我感到怀里不过是一团虚无的空气。我隐约感到,那个躯体已经不是我的,还有躯体里包裹的心。 紧抱着他的时候,我甚至希望他能像每一次接触我的身体时那样一触即发,夺走我、占有我,在我身上全力释放。幼稚的我以为每付出一次身体,就能换回更深一层的爱情。 但是,他没有对我帮惯常做的事。而是把我轻轻推开了。深刻的绝望迅速包围了我,我知道,我最担忧的结果很快就要降临了。 他坐在书桌前的椅子里,点上一支烟。但没有抽,任由它在修长的手指间燃烧着。望着茶杯里冒出的袅袅热气,他紧闭双唇,嘴角那条细小的纹路显得很深。 我呆坐在床头,看着他,恐惧到了极点。但我什么也不敢说,不敢问,害怕结果被早一刻问出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抬起湿润的眼睛,痴望着我说:“紫蝶,你想过你的将来什么样吗?希望和什么样的男人过一辈子?” 我泪流满面,不想回答。难道他不知道吗?这个问题还需要问吗? 他走到我身边,半跪着,把沾满泪的脸埋在我的双手里。过了一会儿,他终于抬起头,说:“紫蝶,不论有什么事情发生,相信我对你的爱吗?” “为什么要问这个?你要走了吗?”我失控地叫了起来。 “告诉我,相信我是爱你的吗?”他执着地问。 “我不知道!”我激动地摇着头说,“真的不知道!” 他痛苦地站起身,又一次走到窗前,望着窗外,自言自语般地说:“我是不可饶恕的,一开始就知道不该爱你,不会有结果的,可是……” 我痛哭失声地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 他忽然转过身来,果断地说:“别哭,这时候不该哭,你得坚强,得逃开我!你才十八岁,我却比你大十八岁!等你大学毕业,我已经四十岁了!再说,大学期间,你肯定会遇到比我更好的年轻男人,我不能把你绑在身上,也绑不住!这种赌博太愚蠢!我一个教书匠,能给你创造什么奇迹?你还小,没有起码的判断力。这件事必须由我来决断!”
我终于明白了他的意图,周身的血液在发凉。 我狠狠地擦去眼泪说:“这就是你要抛弃我的理由吗?” “我最怕你这么想!不是抛弃,是想把你引向一条更好的路。” “为什么一开始没想到?为什么不在夺走我之前给一条生路?” “这就是可悲的爱情逻辑……就算你一辈子恨我,我也不会怪你。对你来说,我就是一个卑鄙的罪人!” “你离开我,等于要我的命!” “如果我现在怂恿你跟着我,就等于给将来埋下一颗定时炸弹!” “要是我们会好上一辈子呢?”我怀着一丝微薄的希望问。 “不!你还是个孩子,不知道爱情热潮过去之后,没有奇迹的生活有多难挨。你需要一个年轻男人,给你活泼泼的生活!” 我绝望地说:“什么也别说了,我不过是个陪伴你三年的玩偶。将来是个未知数,你连试试都不让,怎么知道结果?我的爱情死了,被你杀死了!” “不要再伤我,我已经遍体鳞伤了。” “是谁在伤谁?我现在只感到生不如死。你毁了爱情,还不如亲手杀了我好!” 说完,我起身就往门口冲。
他拦住了我。我死命地撕扯,还是被他拦住了。 他拉着我,走到书桌前,打开一只上锁的抽屉,拿出用一条红色丝带捆着的三个厚厚的笔记本。 他捧着那些本子,木然地望着我说:“它们会使你相信我爱你!拿去吧,看看三年来我是怎么用生命爱你的!” “那是什么?”我疑惑地问。 “是日记,三年来为你写的日记!” “希望我一辈子保存着它们?永远记住你伤了我?” “不要恨我!”他说,“如果你不想要,现在就可以烧掉。” 我接过日记,慢慢解开红色的丝带。 “你决定烧了吗……我会尊重你的决定,它们是你的。” 我看出了他眼里强烈的乞求。在我没读之前,他当然不愿意把那些呕心沥血的文字付之一炬。
我拿起他最近写的那本,随手翻开了一页: 开水被我冲进了茶杯,杯底的那些拳曲的茶叶翻卷了一阵,又迅速落到了杯底。然后,它们在水里慢慢舒展,很快回复到了生长在茶树上时的模样。它们回归了原初的状态,并在那种状态里释放着生命的精髓。浅绿色的叶片上分布着清晰而细致的叶脉。一股清新的茶香飘了出来,我深深地吸了几口。然后,我的目光被定格在淡绿色的液面上。就那么看着看着,我的紫蝶竟从茶杯里浮了出来。她穿着洁白的裙子,目光忧郁地浮了出来。 第38节: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 她洁白的裙子和忧郁的目光一直是折磨我的两样东西——我爱的是它们,恐惧的也是它们。它们早已是我的了,在生命的一段时间里属于我。我害怕那段时光会在我梦醒的一刹那结束,那种毁灭性的结局会把我的紫蝶彻底摧毁。我的生命死不足惜,而她还是一个十八岁的孩子。我害了她,自从得到她的身体之后,我就立即意识到我害了她。我和她,只有在言情小说里才能终成眷属,而现实是可怕的,我比她大十八岁,我们之间到底存在着多少差距,那是在热恋的迷惑状态里根本不可能估算的。
她才十八岁,思想完全没有定型。大学四年,她就能遇到爱的机会。而我,必须随时面对动荡和挑战。即便她一辈子不变心,我一个教书匠又能给她什么样的幸福?她是那么美丽和优秀,她应该过一种热闹的生活,起码是一种富足的生活,而不是一辈子死守着我这段朽木。分手,是给她自由和热闹的最好办法。即便我现在抓住她,将来的结果同样是分手。爱是奢侈的,爱也是可悲的。它来了,攫取了我和她,再把我和她无情地甩向无底的深渊。 如果我现在和她决断,她一定会痛不欲生。但是我又能怎么办?多拖她一天,我的罪孽就深重一层。
只看了那么一段,我就把本子合上了,没有打开另外两本。 他的爱情无须质疑,但是,给我看日记时,他已经决定分手了。日记中记载的爱情已经消散在时光的长河中,我带不走,也留不住。我的爱情开始于这间小屋,也应该在小屋里结束。
我拿起书桌上的一盒火柴,擦了一根,点着了其中的一个日记本。原本没有想到三本日记要烧那么久,最后,弄得满屋子都是浓烟和纸灰。窗户洞开着,风扑进来,助长了浓烟和纸灰的气势。日记被烧成了一个“小坟包”,埋葬了我初次的爱情。 在火光的照耀下,他的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流,流到尖尖的下巴那里打住了,成了一颗颗闪亮的珍珠。那是男人的眼泪,在我的眼里成了珍珠。之后,没有任何一个男人的眼泪使我那么震动,使我看得像珍珠一样贵重。
两个人对着“小坟包”泪流不止的时候,收音机里熟悉的男声又飘了出来。 我一去他的宿舍,他就会打开收音机,所有节目都可以作为爱情的背景,哪怕是新闻和广告。 浑厚而慈爱的男声平和舒缓得使人仿佛置身于春天的花园,思绪在温暖的阳光、花香和蜜蜂的飞舞声中缓缓流淌。没有痛苦,没有烦忧,甚至没有爱、没有恨,只有无限的宁静与安详。 那个声音诵读道: 自从造天地以来,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因为,他们虽然知道上帝,却不当作上帝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认为聪明,反成了愚拙;将不能朽坏之上帝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所以,上帝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污自己的身体。他们将上帝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门!
碟中的九里香被我无意识地揉碎了,但香气没有消失,依然鲜活地流荡在屋内。 从甜蜜和疼痛中恍然醒来的瞬间,我情绪非常冲动,扑到电话机旁,想拨通慕哲的电话,飞奔到他身边,像年少时那样,猫一般蜷在他温暖的怀里,听他一声声叫着“紫蝶”…… 但是,一抓起听筒,我就犹豫了。 时过境迁,我已不再年少。算起来,他也该有五十岁了。我忽然感到不寒而栗。一个五十岁的男人,脸上该爬上了几道皱纹?身上的皮肤该怎样松弛?此刻,如果我真的蜷在他怀里,还能找到曾经的阳刚和力量吗?一个三十一岁的女人再猫一样蜷在一个男人怀里,会有多么难堪!也许,破镜重圆只能是一种滑稽。
那段时间,我几乎丧失了时间的观念,只喜欢躲在家中看米兰•昆德拉,感受小说中流淌着的一股理性。在被毫无头绪的情感苦缠之后,人总是想在理性那里寻找一丝安慰。我希望从书中寻到一丝欲望之外的尊严,哪怕只是权宜之计。 就在那段时间里,我三十二岁的生日来临了。一年的激荡而空幻的感情经历,此刻似乎都很恍惚。 时光消磨女人的生命,比之摧残任何东西都无情。
晚上,百合买了一个蛋糕和几样小菜,带着秦、梁两位医生来给我庆贺生日。他们三个,很快就喝得半醉,急不可耐地把我挟持到麻将桌前。我真是哭笑不得。他们打着给我过生日的幌子,实则是想过过麻将瘾。我好不容易强迫自己陪着打了八圈,但他们还是意犹未尽。 送走他们之后,我疲惫地把一片狼藉的客厅收拾干净。
已是午夜过半了,我仍是毫无睡意,心里泛起了些微的不满足。今天是我的生日,却没有发生任何高潮。 我在屋子里踱来踱去,最后还是踅进了书房,坐在电脑前。打开电子信箱,没有一张生日贺卡,倒意外地收到了千恕的二十九封信——每天一封!很显然,那次吃烤肉后,我和他分手差不多一个月了。 那天夜里,仔细看完那二十九封信之后,天色已近黎明。 往好里说,那些信写得很特别、很另类;往坏里说,那就是一个疯子的呼号,一个癫狂者的梦呓。他喋喋不休地向我诉说着伟大的爱情、卑俗的肉欲……使我分辨不出他究竟想要什么、想给我什么。他常以候补诗人和备用哲学家自诩,但在我看来,字典里再也没有比“妄想狂”更合适定义他这种人了。
他的第二十九封信把他的妄想发挥到了极致: 我知道会有那么一天,我发现我爱上了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 我怕那天的到来,我怕那女人像吸引我一样吸引我以外的男人。我怕妒忌会淹没了我,怕来自我自身的纯洁的痴情会绞杀了我。我甚至怕我会为此改变我所有的信仰和一切的性格:比如我会为此落发为僧;我会为此不再洗濯。但我又盼望那天的到来,因为我必须知道我作为一个男人活着的意义……我知道,我是作为一个男人而颠簸着,这是责任、是负担、是荣耀──至少我和我的枕头是这样理解的。 第39节:此生仅有的惟一恋人 是的,我这样的男人,注定会爱上你这样风情万种的女人。我知道你渴望用一次又一次与男人的交欢,来一次又一次地证实你的价值与你的居高临下。我看到了并看懂了,那是不需要疗治的病恙,或者说那只是一种令人嫉妒的升华。所以,我无法抵挡你这道美丽的华光,我找到了你——我一直都想找到并深深热爱的女人。你太美了,太吸引我了。在我眼中,你有古罗马时代骑士的气势,披着一块常年不洗、早已盐化的毛布,手中拿着阉割用的神刀,冲进一个小村子,叫嚷着:“有男人吗?有男人吗?!我要男人!我要男人!”……不用怀疑,你和你那把阉割用的神刀,已经在我心里光辉成了爱的女神!我知道我已经是你的人了。而你,紫蝶,我的女神,你知道吗?我已经是你的男人了!
那种奇异的期待是渺茫的,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成为现实。但,你真的出现了,我却又悲哀了。我多么害怕一个骑士般的你,继续带着阉割用的神刀,驰骋在你一贯的疆场上。远去的尘埃,遮不住我无穷的思念。我期待着你的到来,却因为你终究要远去而悲哀。其实,我很清楚,一开始我就是在期待一种恒久的悲哀,我命中注定! 如果说,在悲哀中我还有些许的清凉与欣慰,我想那就是希望了,希望在某一天,你拖着疲倦,落脚在我的小村落。我刨土种田,你织布做饭,如小草那么普通,我们用简单取代波澜,平平淡淡地过活。让迷航的船找到坚实的彼岸,让荒芜的田野找到生命的水源。
紫蝶,我什么也不顾了,因为我爱你!请拿起你人生的镜子照照自己吧!你是个魅力无穷的女人,虽然你已经有点老、有点皱、有点灰、有点蔫……这都算不了什么,我看到的只有圣洁。尊重自己、珍惜缘分和爱情吧!就像我把你尊为我的爱情女神一样!你必须认清一个事实,我的爱情因你而开始,也必定因你而生长,不要置它于死地,让它活着,活到你我生命的临终。来吧,让我们向世界证明,爱是永恒的,哪怕生命衰亡了,爱情也不会死!来吧,我的紫蝶,我的神啊,我此生仅有的惟一恋人!
千恕很可能是从百合那里得知我的E-mail地址的,他可以托阿伦向百合索要。但究竟是不是这样,我并不想追究。不管千恕是个什么人,能每天一封信地热烈待我,我对他还是心存感激的。 这是个非常尖锐的男人,是我的镜子。是啊,我已经老了,皱了,灰了,是个迈入了三十二岁门坎的女人。聪明的他也许没有想到,那样毫不留情地指出我的衰老,只能使我在爱情面前更加怯懦。我不敢再爱,也不能再爱了。
我迅速点击“回复”,给他写下了一句话: 我不可能爱上你。所以,你所有对我的判断或推测都是痴人说梦。 我不可能爱上他。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那些信给了我很大的震动。我不知道该怎样分析判断他的意图,假如完全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那么,他就是一个情痴、情圣,死心塌地地爱上了我,把我当成了女神。而事实上,我根本不能相信他的任何一句表白。那么,他就只能是一个令人肉麻的骗子。他用心如此良苦,不惜赔上大量的时间精力对我展开情书攻势。这骗术虽然极为低劣,但很实用,特别适用于三十多岁、已结婚多年、已和浪漫爱情久违了的女人。 如果他想骗我,最终除了得到我的肉体外,还能得到什么?他绝对不是个缺乏女人肉体的男人,世界上有那么多年轻的漂亮的女人,为什么非要找我?我真被他弄糊涂了。也许,观察他的目光还可以再放平和一点,就把他看成一个精神变态者、妄想狂才更好。他在追求爱的苦役,习惯于在对女人的死打烂缠中寻获病态的满足。
第二天夜里,我又收到了他的第三十封信,在信的末尾向我索要电话号码。在那封信里,他没有对我的“回复”作任何反应,以至于让我怀疑那句“回复”是否到达了他的邮箱。 他的第三十封信是这么写的: 紫蝶,我无意中在“华南虎”的士高中邂逅了你,那一遭遇使我的记忆回溯到了金字塔还没建成之前。当时,大家都忙着搬石头,而我却忙着四处找你。是的,那是一项延续了几千年的奋斗。法老把一只狐狸变成了紫蝶,同时将我嘱派出来,免去我修塔的苦役,要我本着纯与朴的态度,去追寻紫蝶。法老说:“我就不信爱情能像金字塔一样永恒!” 于是,我一命一辈、一朝代一世纪地寻找着那个名叫紫蝶的女人,从远古到今天,从尼罗河到伊斯兰堡,我走过好望角,翻越喜马拉雅,潜入太平洋……就这样,我一直在找,一直在找……紫蝶转世变成茶杯,我就变成茶壶去配;紫蝶转世变成麻虫,我就变成啄木鸟去啄;紫蝶转世变成天鹅,我就变成蛤蟆去守望……
终于,令我始料未及的是,我真的找到了你,竟是在那个恶俗不堪的名叫“华南虎”的的士高里! 毫无疑问,我们的这一遭遇必将改变法老关于爱情的愚蠢成见。我们得去告诉法老,他的金字塔可以永恒,但爱情更能恒久、恒久、恒久。紫蝶,请和我一起勇敢地抗击法老的愚见吧,让我把烤肉当钻戒送给你,你接受吧!否则,请你再长出尾巴、变回那只遥远的狐狸,回到法老的身边,回到那座腐朽之塔!
明天,一个月的期限就到了,我还是想要你的电话号码。请立即履行你的承诺! 是的,那是我曾答应他的。我不得不把电话号码发给了他。 我无时无刻不在拒绝着千恕,甚至蔑视他。但是,一看见他的信,就会变得激动不已,尽管他的言语历来有夸张之嫌,毕竟是非同寻常的。从没有男人以那样的方式和我说话写信;更没有男人用那样危险而浪漫的方式追求过我。他渐渐占据了我的头脑,在我脑子里耍赖般徘徊,怎么也赶不走。
第二天夜里,他打通了我的电话。 第40节:笨蛋,搂住我的腰!
“出来,打扮得年轻漂亮点!坐上我的摩托车,去看我为你再打最后一次黑拳。为了给你挣笔大钱,我一定得赢,即便和对方拼个头破血流也得赢。走吧,今夜,我要你当黑拳场里一个尖叫的喉咙!” 我被他逗得笑出了声,佯装生气地说:“你正经点!再胡说八道不理你。” “咱俩不需要无聊的虚饰。扔掉那些上层女人的恶习,活成一个最随意的女人。学会躲在男人怀里撒娇、向男人抛媚眼、和女人争风吃醋。对了,我还要让你学会抽烟酗酒、吵架骂街、讨价还价……让我这个赤裸裸的原始男人把你变成一个赤裸裸的原始女人!看看咱俩的爱情是什么样!” “不,我不喜欢那些,你是改变不了我的。” “那你觉得和我谈话快乐吗?和我在一起快乐吗?” “好像不快乐吧!”我故意把那个“不”字说得很重。 “别装了!你向往我,向往毫无虚饰的爱情。说白了,再高尚的人骨子里都有卑贱的成分,不论是男人或女人。来吧,我等不及了,让我先在精神上把你征服了吧!”
听了他的“高尚和卑贱”理论,我忽然想起了维凯,心里很不是滋味。 我警惕地说:“你是在用你的蹩脚理论影射我吗?” “明知道我是泛指,还要向我发难。” “别再下那么大工夫了!我知道,你要开始对我实施你的计划了。” “什么计划?他吃惊地问。 “得到我的身体!”我肯定地说。 他沉默了片刻之后,非常认真地说:“说出来你不要生气,我在梦中已经得到过你的肉体了!梦中,明白吗?我看这世界上除了柏拉图,任何一个健康男人爱上一个女人,没有不想得到她的肉体的。如果现实中得不到,他们就会在梦中强暴她。” 我的脸一下子发起烧来,嗔道:“你不觉得说这些话有点下作吗?” “别瞎扯,我要跟你说正经的。对我来说,你和别的女人不同的是,能掏走我的心!女人的肉体太容易找到了,但爱情,却是头一次碰到。” “我不会先让你得到肉体,然后再证明什么是爱情。” “你这么说,恰恰证明你长这么大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情!跟着我,让我告诉你什么是爱情!” 我毫无兴趣地说:“没必要把玩笑开得那么大,何必把爱情扯上来?如果你说想和我做爱,也许,在需要的时候——譬如下辈子,我会同意。拿爱情当幌子,只能让人厌恶。”
他又在电话那头哈哈大笑起来,笑了很久才说:“傻女人,我还没行动,你就开始屡屡引诱。你脑子里怎么整天都想着那些东西?” 我有些震动。是的,一个三十二岁的健康女人,从根本上来说,没有一刻能逃脱欲望的控制。自从去年秋天和何峻分别后,我直到现在没接触过男人。我一直害怕在“菊园”里遭受的伤害再次降临。但是,我的欲望并没因此削弱。和千恕一样,我也早在意念中将他的身体强暴了,但我不敢说出来,我甚至不敢纵容自己的欲望。我已经是个被充分社会化的女人,千恕绝对不可能重塑我。我成不了他想象中那个从远古时代冲杀出来的、完全受制于欲望的赤裸裸的女人。
“怎么不说话了?被我打中要害了吧?好了,不说那些了,出来吧,带你出去散散心。你已经几天没出门了。” “你怎么知道?”我惊讶地问。 “我天天夜里在你家小区外面等你!他又赶忙解释说,请不要生气,我离小区大门很远,根本没进入保安的视线。出来吧!记住,只要你坚持不和我进入某个封闭的空间,就没危险。我不可能在马路上非礼你。” “和你出去散心可以,交朋友也可以。但你不能骗我。” “我能骗你什么?你说说?一般来说,男人会骗色骗财。别生气,你这么大年龄的女人已经没什么色好骗了。再者,你有多少钱?虽然我自甘下贱,但钱很可能比你的多得多。说实在的,我还怕你骗我的财色呢!” 很严肃的话题又一次被他破坏了。和他说话总是那样,除了谈及他所谓的伟大爱情,他不让这世界有一丝正经。 我说:“你说爱我,就是骗我。” 他突然声嘶力竭地叫起来:“我所有的话都是假的,惟独那句是真的!白痴,不懂得珍惜缘分的女人!我爱你!” 他说要带我出去喝一杯。我没问他要去哪里,我知道,根本不必问。
那夜,我没能抵挡住他的怂恿。坐上他的摩托车的那一刻,我是后悔的,但没有要求下车。他总是让我跃跃欲试,尽管我明白,那不关爱情。 他是奇异的,竟还能像古代欧洲的浪漫骑士一样,口口声声把爱情放在生活的显要位置。现在,一般人已经不屑于说“爱情”二字了。即便他在骗我,他的骗也令人向往。女人,骨子里都喜欢“爱情”二字。 摩托车一路飞驰,我不敢在那种速度里睁开眼睛。 他大叫着:“笨蛋,搂住我的腰!” 我当然不敢搂他。我闭着眼睛,回想着与他的交往过程。在没有发生实质性的事情之前,和他在一起起码是快乐的。我和他,延长那种单纯快乐的惟一办法,就是拒绝肉体关系。
摩托车在一片游人稀少的海滩前停了下来。除了不远处的服务台有灯光之外,满眼都是黑黝黝的一片,几对情人在浅水处游泳嬉笑。 他是我见过的最浪漫的男人,永远知道女人喜欢什么样的地方。即便是上次喝啤酒的那条小街,也是他精心设计的爱情场景,令人难以忘怀。望着远处漆黑的海面和缓缓移动的一条轮船,听着偶尔传来的一声汽笛,真是美妙之极。 他领着我,走到一张支着太阳伞的石桌前坐下,要了两杯鲜榨木瓜汁。 我不敢抬眼看他。我想,就这么和他坐上几个小时也好,就这么坐着,喝着木瓜汁,什么也不要说。 但他是永远不会容忍平淡的。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