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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某年月日,某看守所,我竟然在里面呆着。我始终不相信自己犯法了,他们不过是误抓罢了,待一切水落石出我就可以仰天大笑出门去了。 我请的是本市最有名的律师,据说屡辩屡胜,我相信他不会让我失望的。况且他还是我的高中同学,依情依理他都应该帮我,尽管我当年曾与他为第一名争得头破血流。
只要我出得去,我不在乎花多少钱。老实说,钱在我眼里不值钱,反正还可以追求的东西本来就没多大价值。不要误会,我并不是有钱人。 之前,我的确已成为生活强者,至少已不为吃喝穿戴担忧了,我觉得即使再贪得无厌的人这也成为追求的最低限度。我没有固定的职业,什么都干,干完了就走。我没有抱怨命运的意思,至少我比在荒岛挣扎的鲁滨孙强一点。 我的生活在不断地运动中。
二
今天一大早,我的辩护律师,也就是我老同学来探望我,他的意思是要给我找个无懈可击的理由,打赢了官司然后把我弄出去。他给我送来笔记和钢笔,要求我给他写一份真实的成长经历,必须句句属实,好让他有充分的理由打败所有想让我蹲牢房的人们。 我觉得在里面没有什么好日子过,就答应了他的请求。主要是我没有哲学家的天赋,不然还可以赖皮着不走;也没有练就幻想家的才情,不能面壁看见大海蓝天飞鸟,没法想入非非,不然也可以赖皮着不走。
由于时间紧迫,我不可能从大到小都回忆个遍,况且人们回忆时总爱追忆“光辉岁月”。我个人虽然没有什么光辉岁月,刻骨铭心的时代却是有的,好比年轻人总有令人难忘的发情岁月。
三
我在笔记本的第一页写道:我可能是个流氓,因为我正在被拘留,这太平社会如果不犯法谁敢拘捕你啊,所以我或许真的是。 我写以上几个字的用意很简单,就是希望老同学马上坚决否定我的看法,然后拿出名目众多的理由挫败所有人对我的攻击。语文学上管这个叫“驳论”,我自己则在利用“欲扬先抑”法,就是先承认自己是垃圾然后话头一转变成了宝贝的伎俩。
我犯的法现在我看来是不应该的事,我只是善意地划破几个女人的皮包,而且只拿了少数可以买面包的钱。我承认自己当时的态度有些问题,也知道那些钱本来就不是我的不管用什么办法占有它都不合理。 我只是好好地想做一次案,能活过未来几天我就有希望了。可我连个逃窜的机会都没有,我当时就像街上被人们围捕的老鼠。被抓了以后,我常异想天开:为什么人就不像鸟类,一展翅妈的就逃出大老远。
老实说,我的天性不是小偷。我是个受了十几年思想品德以及法律教育的家伙,别人和我都不会相信这么轻易就推翻掉多年来受的教育。如果非要叫我小偷,只有一个充分的理由:要么教育失败要么我为人处世失败。 小偷,在我看来这是最没出息的一类人。既然有能力偷东西他肯定身体健全既然身体健全他就有能力自力更生既然有能力自力更生那他何必丢下自尊昧着良心去占有别人的东西?!厚颜无耻。
我划破女人皮包的动机很简单,只是有点饥饿,而人们又没有给我充饥的机会,或者有了机会马上就被剥夺。不要误会,我曾经自力更生,只是下场都往着“自生自灭”的方向逼近。 所以我更倾向于是个饥饿艺术家,不过卡夫卡笔下的那家伙是自愿的而我是被迫的。下面主要论述我为什么自封艺术家的理由。 在我看来,要成为艺术家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不仅有能力真实体会生活虚假表达生活还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女人,至少跟两个以上的女人有染。
诸位不要误会,在我眼里只要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老子都承认他就是艺术家。别对我的论调嗤之以鼻,生活中有个人对你表示肯定你应该感到高兴,总比那些时刻想整死你的混蛋好多了。不是吗?!
四
我大学毕业的时候是个人才不值钱的时代,也可能由于我们本身不是人才的缘故。不过数量实在太多了,所以假设不怎么成立。好比“浮夸风”时期到处“亩产三十万斤粮食”的标语,至少饿死的人瞑目前也不会相信的。所以我也没必要承认自己不是人才,如果非要我承认,那只能说教育不幸,是它到处培养出了一帮流氓。 这么说来,今天高高在上的很多老爷们应该感谢自己生正逢时,如果创业在今日能生存恐怕已经阿弥陀佛了。这么说来近乎公理的“晚生优生”政策未必是正确的。
很多跟我一样的年轻人纷纷跳楼。我也曾经想一跳了之,可以说,能四肢健全头脑清醒混到今天我算是阿弥陀佛了。所以我再没有幻想天上会掉下馅饼,也没祈祷老天爷天降奇迹。 毕业的我们要心安理得地走出校门,必须经过很多国家规定的大小考,什么普通话测试英语四六级考试什么电脑等级考试。那些证书好比遮羞布,附有证书的主人们在就业市场里横冲直撞飞扬跋扈,大受青睐。 假如有人不慎丢失那些玩意,不管什么理由,在人们眼里都是失败者。好比暴露狂,他们是不可能博得人们同情的,只有连绵不绝的鄙视和嘲笑。 很不幸,我从一开始就成为失败者,大概我过于鄙视获得证书的手段。只要你心安理得充耳不闻地埋头在书堆里,那些考试就像处女膜,一不小心就捅破了。 考试泛滥的结局是天下人好像都成为智者,因为他们考试成绩很好,合格证书一大箩筐。其中不乏幸运的家伙,这些人根本不听课也没认真学过,结果竟然也过了。毫无疑问,这里面有不少人是天才,可惜我不是。
当然了,对我生活态度引起共鸣的只是少数人,很多人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去了。其实他们也很羡慕我的生活(晚睡晚起偶尔逃逃课高兴时玩弄点文字天气阴冷时期盼太阳天气炎热时盼望下雨),他们只是奴隶似的压抑着信仰,时刻准备好和每一次考试火拼。 他们不敢模仿,逼于传统和世俗,他们不敢越轨。这不能怪他们,习惯古已有之,好比古代的驿路,今天的人们还是愿意走的,而且走的人越来越多。
说到这里,诸位肯定在嫌我懒了,未必。我一般情况下功课一定都及格的,假如是我喜爱的且认真学过的科目,不到90分以上我就会想不开;假如我随随便便的科目,60分我就很高兴了,给多了我自己都不好意思拿。也许“收获和付出成正比”最能代表鄙人的立场。
上面说到一大堆跟分数有关的文字其实并不代表我的立场,我只是在小发牢骚,暂时抒发一下对考试制度的不满。当然,我不是看不起天下考生,因为我现在的日子也好不到哪里去,我时常为执行上级的职称考核而发愁。既然如此,那我承认自己是异端算了。 有些家伙习惯考试作弊,平日里猛抄笔记,考试时将它们偷渡到考场里去,或者写成纸条当稿纸心安理得放到桌上,或者铭记在大腿上偶尔来个伦巴舞,边抖边抄。诸位有没有类似经历呢?鄙人老实巴交就不好就事论事了,以免贻笑大方。我心眼里看不起的就是小偷,没办法。
很多人曾眯着疑惑的睡眼问我这么懒怎能有一门课异军突起。很简单,我把它认定为将来的救命稻草,所以不敢怠慢。他们很奇怪,又没见我努力,至少不像他们一样抱着教科书啃。其实你要将某门课学到家,不是啃着书本就体会到的,首先必须在心底挚爱它,这样才激发百折不挠的斗志。这里有必要提醒一下,光有狂热的追求也不行,历史上就曾出过许多“满腹经纶”的疯子。
我的救命稻草就寄托在文学这条道上,虽然还有更多的捷径,可我偏偏选她,主要是我想证明自己也能在里面混得好。眼前正有一群人正在文学殿堂里面厮杀,老实说,我的选择确实不怎么明智。 无奈鄙人很犟,一旦决定了的事情九头牛都追不回。 当时就有很多人当面或者背面奚落我,说我屁眼大的文学奖都没捡回来过,别以为几篇狗屁应试作文就满满的决心和傲气!没错,我的傲气确实跟几篇应试作文有很大关系,不过那些文字绝对不是笔者的真情实感,我怕自己刚发挥感情就惹怒了评卷老师。 那年月我还很迷信,至少我曾一度认为大学一毕业肯定就有铁饭碗捧。为了捧铁饭碗我当然不敢在试卷上发挥真情实感,文字除了赞扬就是号召。现在想起还后怕不已,假如有一天哪个不怀好意的家伙提着我的“文字罪证”来要挟我,那我只好认命了。
我深知能在文学这条道上混出名声来的没几个,过去现在将来都一样,很多人空有一腔热忱在里面晒着太阳。既然很多不怎么样的人都可以立脚,我当然也要试试,哪怕我也不怎么样。 大学四年里,我就抱这样一个信念走完。我差点疯过,很简单,写着写着就没话说了,而且我没有任何人鼓励,也没有任何人抬举。我也曾动摇过,因为我也不敢肯定光有勇气日子就能混得好。 我很担心自己会成为新时代的“阿Q”,精神胜利法到头来会毁了我。可惜,我仿佛一个深受军国主义桎梏的日本战犯,每一步都跟光明南辕北辙。 我的其他课程总是惨不忍睹,我的总成绩排名总未能逃离后三名。这让我有点无地自容,幸亏我喜欢的女人都不在周围。很多时候女人不仅有赋予男人动力的价值,还有增加男人愧疚的可能。在女人面前丢脸是男人最悲哀的事情,除非他不要脸。 所幸我学会将梦想跟文字联系在一块,只要我能写字梦想就没有破灭。即使我在文字丛林里跌跌撞撞,我还保留着目空一切的蔑视。
我曾心高气傲地去请教几个文学老师,问哪里有出路,他说咱们学校出不了作家你就死心吧,还叫我脚踏实地学习本领去。每当这时候我就很生气,你不行没必要也把咱搭进去。 我曾经有过退学的念头,苦于没有谁向我推荐出路。如果哪个人给我一份愉悦文字的差事,我会感谢他一辈子,做牛做马在所不惜,前提是别剥夺我的笔。 不错,我很喜欢学本领,同时仇视教理论的课堂,100分钟下来坐如针毡,结局是一头雾水,不知所云。
说来可笑,我们生活里什么都跟文学有关,当时学校破天荒开了历史和科技史课程。我们每个学期的课程总不下10门,老师说要成为个文人必须什么都会,于是给我们猛添跟文学攀上亲戚的门类。 所以说我对自己的很多60分完全可以接受的。哪个哲人不是说过吗?除非没有好钢,有好钢就应该用在刀口上。
五
刚才已经说过,我大学里专攻的是文学。不可否认,这永远是门香喷喷的行业。有个文人曾经说过:只要有语言的地方就有文学的立足之地。这句话我爱听,虽然蕴含着对自己无理宽容的感情色彩,只可惜至今还不知道高人身居何处,不然还可以登门请教。
夜阑卧听风吹雨的时候,我总遗憾过去的事情或许可以更完美,专攻文学是我很多年后回首时仍不遗憾的选择。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不过,这门学问实在难入门,至少在我那个学校是这样的。首先我们时隔十二年后从头将汉语拼音重学了一遍,当年的兴趣盎然变成索然寡味。 偏偏这个时候学校又走错了一步棋,那就是忘了给我们安排个年轻漂亮的女老师。不要嘲笑,很多大学里的男人都有过类似情绪。假如你还想笑,那只能说明你是个女人,不是吗?呵呵。
我们一帮爷们一个周面对一个老奶奶200分钟,课堂纪律很严格,很少能随便挪屁股的。老奶奶老花镜背后是一双不花的明眼,你双目无神她都可以觉察,之后给你名字来个如雷贯耳的呐喊。不要误会,我们不是在惧怕她老人家,只是我们不喜欢被当成乖娃娃来训练。 老奶奶很认真地执教,从发音口形到音量音色方面一一跟咱对口扶贫。我们很多人立马化装成南郭先生,在里面滥竽充数,撅着嘴巴乱喊乱叫。
这期间,我的日子是最难熬的。我来自一个语言复杂的地域,光“妈的”就有不少于10种说法。如果我的普通话能在这个环境里出类拔萃,我真是妈的天才了。可惜我不是,于是老奶奶常拿我开刀,而且一开就是没完没了。我最好的解脱是逃课,往往是一逃课就被她逮住。 老奶奶洞岸观火我的苦难里程,她并没有怜悯之意,当年我的《现代汉语》成绩是60分。傻瓜都知道那是什么意思,我是不可能及格的。不过,她完全可以给我61分,反正留着也不能当工资发。那样我的自信城堡自今还是牢不可破的,有时1分就能成就或者毁坏一个前程。可惜她老人家没有这么做,没办法。 从此,我的成绩就一发不可收拾地跟60分结缘,即使考试过程如何如何满意结果都一样。除了写作。 结果是我对60分越看越顺眼,甚至爱上它了。可能是惺惺惜惺惺好汉识好汉的缘故。
我很讨厌老师们在上课的时候列出密密麻麻的文字,然后引诱我不得不去记录。这个做法很累,而且说的都是跟文学有近亲关系的学科历史,没有谁能背下历史。偏偏有人爱变卦历史,今天是这样明天就那样了。我们的悲哀就死在这条不可能走完的胡同里,没法《追随他的步伐》。 为此,我特意留下一段文字:
窗外是拥挤的城市 天空密布着浓云 窗户是紧锁着的方格 透不过一丝清风 我就是那位坐在末排的同志 伸长脖子 神情慌乱 害怕 漏掉一个眉飞色舞的标点符号
先生在讲台上滔滔不绝 黑板投映出密密麻麻的文字 底下一帮没精打采的人们 一片雪白的光芒背后 巨大的瞳孔张开 拷贝 每一个可能的考试重点
据说,一个老教授知道后越想越悲愤,差点暴毙,他没想到一世英明竟然毁在我这个毛头小子手里。其实他不应该这么激动,我没有意识针对他,只是我们习惯拿“他们”代表整个男女混合人称,况且“先生”有“老师”的解释。这一折腾他倒是自己露馅了。实在不好意思,不小心给他老揭短了。 教我写作的是一个年过三十的在读博士生,表情好象夹在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缝隙间唐吉诃德式的文坛斗士。虽然“不满”满脸密布但不敢伸张,或者伸张了但都失败了,他常给我们留下一张柏拉图似的面孔,摆设在那让我辈凭吊。
我最喜欢他了,或许别的课程我没兴趣的缘故,至少我学到他的目空一切。我时常在校报上抨击时弊,反话正说或者正话反说,我赞扬或者抨击都是同一语调,很少有人猜到我真正的意图。不过我有很多读者,里面不乏那些成绩优秀者,他们带着鄙夷的神色阅读完毕,然后莫名其妙地陷入长长的沉思。
我的四年大学生活打了四年游击,每年大搬迁一次,大搬迁里又有许多小打小闹。从我们宿舍搬迁的过程来看,我似乎可以预见未来的模样,那就是在不停的运动中。人的直觉很多时候具有不可摧毁的权威性,我的许多遭遇无一例外都是自己曾担心过的事情。可惜我都无能为力。 每次搬迁我都很痛苦,往往一个宿舍还没住暖就得被迫离开。幸亏宿舍没有感情,不然也会跟我闹相思病死掉的。
这种日子一过就是四年,我在这些年头里唉声叹气。看着时光从指尖流走,感受着冷暖变卦,说着谣不可及的梦想,无可奈何。我由于将考试蔑视到底,毕业时早就错过了许多证书,铁饭碗别说捧了,连个影子都没有逮着。
六
毕业。我只能打工了。 以前,我以为只要你识几个字会吹几个马屁就能找份活干,现在看来完全错了。那些老板们有个德行,你的学历越高他越是想压低你的工钱,他们惯用“反比例”原理处理事情。在此鄙人有一条绝招丑献于既想要钱又想要命的诸位:不到万不得已别跟老板们斗。你不是也常听说保安还敢打死民工的吗?何况是有钱有势的老板乎?
关于我坚持写的那一百多万字的“黑色幽默”,一提起我就很伤心。很多人认为那是垃圾,不仅污染眼睛还很臭,除了我那帮朋友基本上无人问津。我有个梦想,某天赚钱后甩钱去印刷,然后带到飞机上分发。 我曾经拜访过30家出版社,他们给我的理由很简单,不是嫌我文笔太烂就是嫌嘴巴太臭,或者警告我太反动。我却不以为然,既然生活就是这样为什么要避之不谈?为什么要说生活在别处?米兰昆德拉是大师,每说一句话都落地有声每放一个屁都引起骚动,而我们不能,可是我们起码能够说实话。 我从来不胡乱夸大或缩小,因为那都得付出代价。 我可以一直对不起自己的本分,可以从来都是离径叛道的分子,可从来没对不起自己的文字。很多年后如果有人访问我,我会这么跟他说,不信你等着瞧好了。
我之所以时刻庇护自己的文字,并为它搞得内分泌失调,原因很简单,自从有“写字换钱”这个想法后我的很多理想就悬挂在那些文字上,小到老婆大到前途。为了证明我不是一无所有的失败男人,只好委屈那些文字苦苦替我撑腰了。
七
毕业后真正干的第一件事是我到酒吧当歌手,这个时代寒酸的歌手层出不穷,想混到我那个程度实在少数。有些人一辈子就唱了一首好歌,还不知廉耻地到处招摇撞骗。而我由于不是油头粉面的歌星,可以随心所欲的选择很多人的成名歌曲翻唱。 我的卖唱生涯很轻松,因为我具有模仿的天赋,谭泳麟刘德华张学友黄家驹我都可以模仿到八分。从来没有哪个家伙敢指着我的头说“口水歌手”,因为上一句还是《谢谢你的爱》的词下一句马上换成《吻别》的调,我根本不给他们喘息的机会。
我的报酬比很多捧铁饭碗的都多,生活也可以用灯红酒绿来形容,只是我不稳定,我有时会看不惯顾客们颐指气使的嘴脸而罢唱。这样,我的工作容易找到也容易丢失。 别以为我会攒很多钱,没错,我能赚钱可是永远不会积蓄,赚的钱本来就是拿来花的。
手里有钱的我喜欢买那些廉价的产品,喜欢做100块钱就可以买回10件衣服的交易。而且我很会享受,我所追求的不是内容而是过程,比如4瓶啤酒和2包花生米15块钱的牛仔裤30块钱的运动服5块钱的经典VCD。
我的女人缘不错,主动靠近的女人一般我都会闪开,我不止一次地在火车站或者汽车站附近被几个小姐拦住过。我希望周围有个好女人,然后自己快马加鞭地追过去,不管结局如何。 有时在火车上我就可以认识个女朋友,通常我会笑着问她来自哪里要到哪里去,然后说一个女孩子家的要注意安全,之后我们就肆无忌惮地留电话号码和联系地址。有时在路上或者餐厅里或者公交车上我也可以认识到几个女人。不可承认,我的钱有不少是花在女人身上的。
在这里,我没有替钱喊冤的意思,我始终相信既然一个女人会天经地义地跟你上床她也会天经地义地离开你。 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会说你这个小子为人还行。如果谁没有吃饭,而且真的很饿的话我随时可以给他一块钱,我觉得四个馒头可以暂时喂饱一个人了。我很少给不认识的人1块钱以上的。 说来可笑,至今为止,从来还没有谁无缘无故给我一分钱,即使有缘有故也不给。假如有人给我,那后来我就不用划破女人手提包再偷几十块钱然后被抓进拘留所。
风华正茂的舞台上容易生事,我当然经历过,常常手脚并用。我卖唱的那个酒吧里面有各种人在谋生,妓女服务生嫖客,光乐队就有好几只,我的到来令他们很不高兴。我在这方面有点天赋,结果他们都成为我的观众了。换作是我也会不高兴的,不过我肯定不会动粗,打架是流氓的行为,不小心会坐牢的。 老板为此也找到压价的理由,他跟我说外面还有很多更好的歌手,还威胁我说不答应就免谈,可以放我走。我不是傻瓜,怎能说走就走了?我刚刚打下的舞台不能这么轻易就丢了。
另外几个乐队的成员联合起来要赶我走,我问他们有没有商量的余地,答案是我离开。我说不行,他们就围上来,我拿起鼓架和吉他,奋力打走了他们。我也好不到哪里去,烂摊子全是我赔的,幸亏我把脸蛋护得好,不然现在没法示人了。你不得不承认,现在的歌手没了脸蛋什么都是扯谈了。 老板一气之下,给我降薪,我说可以,不过最好小心一点,我没有什么可牵挂的。老板果然没有降薪,过后朋友跟我说是我的魄力战胜了老板。在我眼里那根本不是什么魄力,我只是在争取我的价值,这跟威胁是两码事。
以后的日子,我在酒吧的舞台上想唱就唱,我讨厌唱那些酸溜溜的歌曲,最爱玩重金属的摇滚。 你知道酒吧歌手没地位,笼罩在我周围的不仅有欢呼也有嘘声。我不可能想象自己是一个红得发紫的歌星,把我惹急了,我会篡改歌词然后以粤语唱法谩骂他们。我所在的地方是一座北方城市,很少有人听懂“鸟语”的,我将语言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幸亏我的语言渊源没有在老奶奶的调教忘本了。
八
在女人问题上,我承认不是个好男人。我承认很少能一心一意只喜欢着一个女人。不过我会尊重跟我在一起的女人,期间保证不会红杏出墙,只会在心里想着另外一个,直到她先甩了我。 秦晓梅是我的第一任女友,艺术学院的。当时,我的声讨文章刊登在校报上,骂人也是牛轰轰的。你肯定以为这很不可理喻,我有个朋友是校报编辑的,只要不干涉政治我想说就说。 后来秦晓梅找到我,她跟我说就喜欢我这种男人,想说就说,她还说最讨厌柔弱的男人,被人吓唬一下就屁股尿流,没劲。 我反问她你真的喜欢我吗,还告诉她眼前这个男人可是什么都没有,艺术学院帅哥不是更多吗,而且出身更好。她说自己没考虑过,如果我不接受可以拒绝。我马上说我更喜欢你。于是我们就走到一块。
秦晓梅来自有钱世家,身上很多东西都是名牌的。我以为她不愿意跟我去地摊上买廉价衣服牛仔裤买过期牛奶,那我就可以毫不留情地叫她离开。 好女人我并不一定喜欢,当然好女人也不一定会喜欢我。 秦晓梅不但愿意跟我去逛夜市,而且跟我去买地摊上的东西时还会替我砍价。这时候,我会蹲在地上,仰望她唾沫横飞跟摊主砍价的样子,那是天底下最动人的时刻。往往我都会买到物美价廉的东西,我很疑惑这么个好女人怎么看上我。我确实不怎么样的,成绩可以倒着数,文明礼貌更是没有,整天冷言冷语的。而且我整天提防她,在我看来主动的女人大多不是什么好女人。
秦晓梅很会撒娇,比如细雨毛毛的时候爱拉我陪她雨中漫步,喜欢让我在周末的夜晚背着逛校园,在我背上她就开始拍拍我的肩膀:这么瘦的孩子,真可怜。喜欢跟我谈流行歌曲然后逼我给她唱,喜欢听我吹文学,然后逼我指物为诗。她的要求我从来没想拒绝过,我心底认为这种女人不会在我身边很久,快乐一时算一时。 我还觉得秦晓梅来头很大,假如欺负她我肯定不会有好日子过。搞不好拉来几十号人那我就没地方逃命了。
暂时别给我下好男人的定论,有时候我真想骗她到旅店里,然后糟蹋她一番。那些日子里我对她总是笑,喜欢扯上敏感的话题。朋友们都说我那是一副彻头彻尾的淫相,秦晓梅也奇怪,竟然乐意跟我附和着。 每当我跟她说,晓梅,陪大哥喝酒去,她就毫不犹豫地靠过来。秦晓梅这个女人酒量很大,甚至比我还厉害一点点。 每隔一个周我们都会出去喝一次酒,每次我都假装醉倒桌旁,然后看着她的反应。秦晓梅这个女人很善良,她会很负责地把我拉到旅店里去,给我洗完脚后再给我盖上被子。这个时候我会紧紧搂着她,喃喃自语,她就真的以为我在说胡话了。多么单纯的女人!我喜欢恶作剧似的抱着她不动,然后她就定定地躺在我身边,眼睛眨眨的,然后慢慢睡去,到头来是拿我的臂膀当枕头了。每次醒来我都是腰酸背疼腿抽筋的。
秦晓梅身上的味道属于白开水的,稍一喷香水都会残留几天。我跟她说即使你离我有10里远老子照样闻到你的气味,这时她就会调皮地反问假如我离开你有20里远呢,那我只能说我就再靠近10里远了。然后我们相视而笑。
某次,我真的想欺负一下秦晓梅,于是我偷偷地将白酒和啤酒混在一块。那次秦晓梅这个女人醉得很快,而且倒得很快,人事不省。 当我面对秦晓梅鬼斧神工的身体时,欲望竟然逃得无影无踪了,或许我应该多喝一点。她即使睡着了还是一副完全信赖我的眼神,透过薄薄的眼皮散发着幽幽的光芒。我急忙给她穿上衣服,替她蒙上厚厚的被褥,再煞无介事的躺在她身边到天亮。 我总觉得秦晓梅是上帝跟我开的一个大玩笑,她迟早都会离开的。不过,我觉得很多时候都是她喜欢我比我喜欢她的多,日子久了我又觉得我还是喜欢她比她喜欢我还多一点。这让我很不安,我可不想就这样坠入情网,并处心积虑设计对策。 这让我很矛盾,我应该在她身上留下什么记号,这样她即使跑了也摆脱不了精神上的牵绊。而我虽然遗憾也会在心里深处找到迟来的安慰。 这个卑鄙的想法被秦晓梅知道后她很生气,她找到我并反问我:你既然也喜欢我为什么不信任我,留记号吗,好啊,现在就留吧,我们到旅店去。 我很窘迫,周围人们对我指指点点,情急之下我告诉她我没喜欢她,都是她在追我而已。她再问是真的吗,周围的人们朝我笑得更放肆了,我于是点点头。我承认自己常常顶不住外来言论压力,并因此失去过很多东西。这个陋习我就是改不了。
过后,我很少见到秦晓梅,应该说一次都没见过。领毕业证那天她身后跟着个高大威猛的男人,估计应该是她男人了,我没有过去跟她打招呼的意思,即使擦肩而过的时候,我们谁都没理谁。莫名的虚荣背后是莫名的空虚。
我的第一个女人就这样丢失了。她的丢失让我连续没出息地喝醉了一个星期,然后下决心找更多的女人。可她的走失让我仿佛丢了某个人体器官,别人最多是装饰品,丢了还可以买,而她再也买不到。这是我大学期间最遗憾的一件大事,我有足够的理由证明我的大学生活是残缺不整的。 下面要说的是一个叫王姗姗的女人,她是某次在我回家的火车上认识的,而且当时我跟秦晓梅还好得不可开交。 我对女人历来抱着多多益善的态度,平日里我有事没事爱往女人堆里钻。我恨不能马上出名,然后被很多女人爱慕。如果我是个魔鬼,肯定也是个风流鬼。 当时我买不到坐票,大伙就拥挤在过道上。王姗姗临时上的车,也没有坐票。之前我们在候车室里就说过话,我认为她确实不怎么漂亮。即使后来她就跟我上同一节车厢了,还说过话了,我对她的看法也没打算改变过。
我们互探来历,然后无话不说,她给我递烟我也吸了。当时我就觉得这女人来头不小。后来她说很累,想睡觉,我就给他借肩膀倚一下,没想到一倚就是一个晚上,搞得我很被动。 不管你怎么看我,我都得承认自己历来对女人很友爱。
天亮时她才醒来,对我说了几列车的谢谢,然后那么多的谢谢丢失在铁轨两旁,弥漫在火车走过的地方。我假装好人地谢绝了。我问她电话号码,我觉得她没有理由拒绝我,之后我们互留电话号码,为日后的鸿图大展设置了铺垫。
回到学校后,我们曾在网上聊过天,发过几次短信,话越说越离谱。我在人前不爱说瞎话,在互联网上我可什么都敢吹,有些话边讲边起鸡皮疙瘩。 网上很多东西都是骗人的,我也没必要独守贞操,是吧。好几次想找人聊天,我若问候对方他们却不理会我时,我就会狠狠地臭骂他们,然后在好友录里匆匆忙忙将他们删掉。 有几次王姗姗问我有没有女朋友,我说没有,她问我会喜欢她吗。我当然不能乱说,我花心不假,可是我不喜欢玩弄感情。我说不知道,或许应该有一点。我反问她,她也说不知道。当时我的阴谋是即使秦晓梅离开我,自己还有个后备力量可以慰藉。 后来秦晓梅真的离开后,我试着把王姗姗当作我的女人,未遂。
我还在怀念秦晓梅,假如她愿意回来的话,我肯定先于她说我爱你,可是她没有。这时候我习惯悔恨,悔恨自己为什么那么在乎闲人闲语。这养成我日后沉默寡言的习惯,可人们还不愿放弃对我攻击的机会。
下一次回家时王姗姗到火车站接我,时隔几个月后她竟然认不出我来,之后她请我吃排骨。这让我很快就忘记了难堪。 那天她穿得很性感,超低胸的短袖T恤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我跟她走出火车站时不时有男人贼溜溜的眼光扑来。这让我很不自在,虽然她不是我什么人,然而即使是朋友我也应该挡护她。我叫她拿我的包挡着,以免那帮男人犯罪。当时我对她说了句自认为幽默透顶的话:如果你不拿包护着胸部,不光是满街的男人,搞不好我也沦为犯罪分子了。 王姗姗为此脸红了一阵。过后我陷入慌乱的泥潭,来回衡量自己说这句话到底有没有礼貌。 我问她现在干什么活,她说在酒吧里端酒杯的。我回想自己在酒吧卖唱的日子,里面灯红酒绿形形色色,就告诉她别干这个了,要她回家好好干些分内的活。她说会保护自己,不用我替她担心,她还说自己很厉害,然后跟我吹嘘差点咬断一个臭男人《罪恶的黑手》。 她过一会又说酒吧里有很多好姐妹,会互相关照。想到悲剧影视故事里很多青楼女子都以姐妹相称,其实都是些尔虞我诈之辈。我怎么也不放心,但是我也没法子逼她回家去,因为我没有权力做她的看护人。
夜里,我们上旅社开了间房,只是我躺的是过道,王姗姗睡床上。这时候我的脑里被秦晓梅占据着,对姗姗没有什么意外的动作,基本上没说过什么暧昧话。
次日,两人又说了一些不痛不痒的话。到后来就很少联系了。 我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这个结局让我很意外,说真的我不敢喜欢不听话的女人,我想这也是她不找我的原因了,在她眼里我可能是喋喋不休的男人。喋喋不休是女人的本钱,男人一旦拥有就丧失气概了。 我不愿回头找她的直接原因是某次她发给我个短信说:这个号已被我老公用了,为了避免误会请你以后别发短信来了。我不知道她有意还是无意。我当然不甘示弱:非常不好意思,我本来想发给我老婆的,没想到发错了,实在不应该,请放心,我不会发的。并为此发了一通脾气,比如说她自做多情之类的。 我始终想象不出王姗姗的老公是个什么样子的,也没考虑过她说真的还是玩笑的。后来,我有几次午夜梦回的刹那还隐隐觉得自己应该回去找她,只是我一怒之下已经把她的号码和QQ号全删除了,没法再顺藤摸瓜。
在此,奉劝各位男士:和女人怄气时记得别把所有关于她的一切线索都毁掉,回头悔恨到肚子疼的可能还是阁下,切记。 我的第二个女人到此又丢失了。
大三时有个17岁的中专女生巫莎莎喜欢上我。我们认识的过程比好莱坞电影还富有戏剧性,先是她打错我的手机,然后我们都发短信反问对方是谁,最后我们谁也不认识谁。 不过这个过程却培养了我们脆弱的感情,接下来就是自我介绍。我们短信联系了几天,她的是联通卡我的是移动,我前后总共花了几十块钱。再补充一次,我有不少钱是花在女人身上的。
巫莎莎后来竟然跟她家人说和我的事了,她以为我在和她谈恋爱。还不怎么样的就会吹牛了。她大哥想到《未成年人保护法》里有关义务,立马禁止她和我联系,还想连夜到济南找我算帐,搞得我哭笑不得。她大哥确实是个粗人,还没怎样的就想揍人。 我有个冲动,假如他哥真的来找我就去会会他,只要不理亏我历来不怕威胁。至于打架,如果能避免我尽量避免,毕竟揍人和被人揍都不是光彩的事情。 我跟我哥们说假如我被人揍死了,记得帮我收两具尸体。我不会白白地就被别人干掉,除非他暗地里给我致命的一刀或者一枪或者一炮。不过我会尽量跟他同归于尽,人最怕的就是窝窝囊囊地挂。
其实我和巫莎莎没多少共同语言,她说的话很幼稚,在我看来酸溜溜的,而且一说就没完没了,仿佛跟着感觉走。基本上都是我哄着她的。感觉总像一个老头在跟一个小女孩谈恋爱,我从始至终没有谈这个风流爱情的欲望,只不过是闲着无聊随便找个伙伴吹牛罢了。 后来肯定是吹了,没说的。不过,这次连遗憾的情绪都没有了。
九
被女人甩后的我很少悲哀,即使有也不显露,主要是我丢不起这个脸蛋。没办法,树要皮人要脸。一点都不伤心是不可能的,由于往往是我在心理上已先甩了对方,过程也就没多大血腥了。
欧阳峰不是说过吗,要想不被人拒绝,你就得先拒绝别人。在追逐女人的过程中我既被女人喜欢也被女人枪毙,两者刚好扯平。 除了秦晓梅是我真正爱过的以外,别的女人今天要我跟她们骂街也无所谓了。我的朋友都说我在感情世界里为人卑鄙,也许吧,大伙都这么说了总有他们的道理的。
必须说明一下,鄙人不轻易和女人上床,除非她就是我认定的未来老婆。我多次跟女人睡在同一张床上,不过除了性交什么都干过。 这么说肯定又有几个男人在背后攻击我,或者笑我虚伪或者笑我痴,我也打算认了。反正现在老子没多大工夫跟你们讨价还价,先出去再说。
十
在笔记本的最后一页,我特地交代那次划破女人皮包的缘由。当时我刚被老板轰出酒吧,理由是我太嚣张,竟敢污蔑嚣张的客官,我就顶撞了几句,结果顶撞到门外来了。我身上还有5块钱,我相信一个周之内肯定找不到工作,即使买馒头最多只能过三天。 当时我在公共汽车上漫游,我一时真的想不到未来要干什么。当时有个染红头发的女人在我跟前暧昧的对着手机绵绵情话,一会儿高兴一会儿阴沉,细腰悬着提包,在我跟前晃来晃去,头发不时挠得我脸痒痒的。就算这样她没有错,我猜想手提包里应该有几十块钱。不过,她确实有点笨,任凭我不麻利的手摸索着。可是还是被众人盯上了,他们围过来。如果当时我有把刀就好了,那么他们就没法靠近。我会先威胁司机停车,然后从窗口跳下去,然后逃进小巷里去,再逃离那座城市。 结果是我身上什么杀人玩具都没有,我就这样被兜到拘留所。
十一
以上就是我在拘留所里被逼写下的悔恨书,言辞恰当言辞不当言辞过激均有之,主要是看你站在哪个立场看我了。匆匆两个钟头来不及让我更好的发挥,现在全记录于此,以飨所有怀疑我的人们。
十二
当我写完所有这一切,并暗暗觉得马上可以出去时,我的老同学,也就是我的辩护律师狠狠地背叛了我。我知道他肯定与某些家伙暗中勾结算计我,或者根本还为当年的“第一名”争风吃醋,或者嫌我出的钱太少。 他把我“光辉岁月”里的光辉事迹都给反着说了。比如说我学生时代辱骂师长违反纪律破坏学风不思进取;打工时代我聚众斗殴生活糜烂扰乱社会治安;在女人问题上罪恶更多更大了,诸如玩弄感情伤害女人诱奸未成年少女。 所有陪审团成员哪里肯放弃这个惩治我这个大恶人的机会,全票通过法官的判决。 审判的结果是我必须坐三年牢,主要理由是我供认不讳曾经犯过很多错误,惹怒了诸多旁听的群众。最致命的是拘留期间我曾嘲笑过看守人员,因为他们想叫我逼供。
十三
其实我为了故事吸引人多少夸张一些,以便博得更多善良人们的同情和理解。况且艺术家哪个不是吹牛出来的呢。这个世上靠吹牛养活自己的人还是少数吗?你看街上泛滥的书摊泛滥的书本。 只要你明白再凶恶的厉鬼原型都是人模人样的道理,也就能理解我的意思了。至于跟别人有什么不同,在我看来,主要在于我的文字都是真实生活上的合理夸张而别人的是虚假生活上的过分夸张。最大的分歧成就了我和别人信仰的对抗,如此而已。
老实说,我对坐牢始终抱着乐观态度,只是现在的我必须学着做个文学家和幻想家了。如果能成为文学家思想家那当然更好,哪怕仅练就一半身份。就怕还练不到家途中又给人送进去,因为我的嘴巴一不说话我就会憋得慌,我的手一不写字就闲得慌。偏偏我还有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自控能力差。 看来,我这个人这辈子已被宣判:玩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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